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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下中农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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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1959年庐山会议后,在中共中央的指示下,中国各地农村开展了“整风整社”运动。河南信阳地区较早出现了由贫农、下中农组成的社员代表会。1960年,中共中央肯定了河南信阳地区的经验,要求各地在问题严重的社队,“组成贫农下中农委员会, 在党的领导下主持整风整社,并且临时代行社队管理委员会的职权”。而山西、河北等地也出现了贫下中农委员会组织 <ref>[1https://www.docin.com/p-1674576728.html “贫下中农协会”组织的来龙去脉],豆丁网, 2016-07-12 </ref>。
1964年5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贫农下中农协会组织条例(草案)》,同年6月印发全国。[2] 条例就这个组织的任务、会员、组织机构、领导成员,以及它同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的关系,同社队组织的关系和经常工作等作了规定。条例指出,贫下中农协会的基本任务之一,是“同资本主义势力和封建势力进行坚决的斗争, 防止被推翻的剥削阶级复辟”;条例规定,只有出身贫农、下中农的农民才有资格加入贫协;关于协会的组织机构,条例规定“贫农下中农协会的全国领导机关,是中华全国贫农下中农协会。”“贫农下中农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贫农下中农代表大会。全国贫农下中农代表大会选出中华全国贫农下中农协会委员会,作为常设机关。”条例规定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县成立“贫农下中农协会”作为地方组织,在人民公社 <ref>[https://www.sohu.com/a/311700145_120023843 人民公社20年: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 ,搜狐,2019-05-04 </ref> 、生产大队、生产队成立贫农下中农协会的基层组织。
随着条例的公布,1965年春起,许多省、市、自治区先后召开了“贫下中农代表大会”,成立“贫下中农协会”或“贫协筹委会”,并由党政主要领导兼任同级贫协主任。而其他的群团组织(如工、青、妇、科、侨等群团组织)并没有当地的党政正职干部兼任组织的负责人。有评论认为这体现了中共对贫协的重视程度。[3]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地渐渐撤销了贫协组织,湖南省则将该省的贫协改组为农会。1986年,湖南撤销了各级农会机构。至此,全国各级贫下中农协会宣告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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