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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是[[天津市]]红桥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天津市红桥区 <ref>[http://www.tjhq.gov.cn/zjhq/hqgk/202011/t20201127_4160670.html 红桥概况],搜狐,2020-01-08 </ref> 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红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负责;在红桥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红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4、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红桥区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 <ref>[https://www.sohu.com/a/398826955_120206731?_trans_=000014_bdss_dkmwzacjP3p:CP=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搜狐,2020-05-31 </ref> 、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