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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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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地震局'''是[[蚌埠市]]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蚌埠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4〕36号)精神,设立蚌埠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挂市地震局、市民防局牌子 <ref>[https://www.sohu.com/a/305181961_100252815 【关注】办事别跑错了!蚌埠21个新机构挂牌成立] ,搜狐,2019-04-01</ref> ),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职责调整==
(三)负责指导相关部门组建人防专业队,协调落实装备、器材和经费,并指导开展训练和应急演练。
(四)负责人民防空[[通信]]和警报工作。编制应急通信和防空警报 <ref>[https://www.sohu.com/a/351872387_120207614 蚌埠市地震局(人防办)组织北斗多媒体警报系统测试] ,搜狐,2019-11-05</ref> 建设规划(计划),组织落实应急通信和防空警报网的建设与日常使用维护管理。
(五)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与平战转换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管理制度和平战转换实施方案,并组织指导落实;参与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和建设;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行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依法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