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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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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科技促进 [[ 经济 ]] 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法规草案,实施科教兴郑战略,指导全市科技兴县(市)区工作。
2.负责编制全市 [[ 科学技术 ]] 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研究全市科技促进 [[ 经济 ]] 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领域;指导全市技术创新;指导全市可持续发展综合试验区工作。
4.研究制定全市 [[ 科学 ]] 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协调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5.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 [[ 政策 ]] 、措施和总体规划,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6.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全市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专项经费和科技发展 [[ 基金 ]] 等有关费用的管理与使用。
7.负责国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 基金 ]] 项目、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省科技成果专项推广项目的审查、申报与管理工作。
8.研究制定应用基础研究和加速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全市重大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计划、 [[ 软科学 ]] 研究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
9.指导高新 [[ 技术 ]] 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和实际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制定全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
10.编制全市科研基础设施、 [[ 工程技术 ]] 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建设规划。
11.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发挥科技人员作用的政策,参与组织科技管理 [[ 干部培训 ]] 。
12.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开展 [[ 国际 ]] 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负责技术出口项目的技术审查和保密审查。
13.归口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 [[ 科技信息 ]] 、科技发明、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统计、科技保密、科技档案、技术市场等工作。
14.拟订全市非国有科技企业及科技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非国有科技企业的科技立项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15.负责全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和信息化普及 [[ 教育 ]] ;指导信息资源的开展利用工作。
16.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科技管理工作。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