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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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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衢州市 ]] 政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 [[ 法律 ]] 、法规和政策,依法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依法负责各类 [[ 企业 ]] 、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三)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 [[ 商品 ]] 交易及有关服务等行为。
(四)依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 [[ 食品安全 ]] 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流通许可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做好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依法开展 [[ 垄断 ]] 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依法监督管理 [[ 经纪人 ]] 、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 [[ 行为 ]] ,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负责 [[ 广告 ]] 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 [[ 商标 ]] 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认定市著名商标,推荐省著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 [[ 个体工商户 ]]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 [[ 服务 ]] 和监督管理。
(十三)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四)根据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联系、协调城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促进 [[ 中介服务 ]] 业的发展。
(十五)承办上级部门、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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