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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jpeg|有框|右|<big>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LOGO</big>[http://www.cecgw.com/Portals/0/download/2014-2/12//n11719358.JPG 原图链接][http://www.cecgw.com/g3061/s6731/t19037.aspx 来自 中国节能 的图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 <ref>[http://www.hlj.gov.cn/31/40/62/index.html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ref> ,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根据省委决定,省国资委成立党委,履行省委规定的职责,省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
==职责调整==
(二)根据省政府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动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三)承担监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ref>[https://www.sohu.com/a/296098598_120094116 国有资产处置如何保值增值?这些政策法规不可不知 ],搜狐,2019-02-21</ref> 情况进行监管;承担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制定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推进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