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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旅游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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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沈阳市旅游学校.jpeg|有框|右|<big>沈阳市旅游学校(结对仪式)</big>[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80228/c21f93c9c8cb44a38e80f3e8ed44c208.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224523916_715950 来自 搜狐 的图片]]]
''' 沈阳市旅游学校 ''' 是一所隶属于 [[ 沈阳市教育局 ]] 的首批国家级重点、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学校校部位于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80号,北与辽宁省人民政府隔运河相望,南与辽宁省中医学院相临;学校艺术分校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231号;学校有两个附属实习 [[ 幼儿园 ]] 。学校总占地面积5.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 2018年5月,沈阳市旅游学校16级 [[ 旅游 ]] 服务与管理专业1班团支部被评为2017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学校荣誉==
学校先后被评为辽宁省职业教育教学先进单位、辽宁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辽宁省 [[ 语文 ]] 文字工作示范学校、沈阳市教育信息化示范校、沈阳市教育系统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先进单位等;学校被评为辽宁省饭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教研中心校、幼教专业中心校、辽宁省导游员培训定点单位、沈阳市导游员培训定点单位。学校是沈阳市首批引入 [[ 国BTEC 国]]BTEC 教学项目的学校。我校举办了沈阳市旅游学校导游员培训中心、沈阳市高级烹饪培训中心、沈阳市第二十四职业鉴定所。
==办学理念==
学校有近30年的兴办 [[ 职业教育 ]] 的历史。在 [[ 沈阳市人民政府 ]] 及沈阳市教育局的领导和支持下,学校经过了2002年、2003年两次资源组合,现已成为一所集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三位一体的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办学融合了普通中专的治学严谨、管理规范和职业高中的机制灵活、开拓创新及技工学校的技能鲜明、产教相长的特色资源。 学校秉承“诚信、团结、务实、创新”的办学理念,努力建成一流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力争在 [[ 东北地区 ]] 以至全国成为名响牌亮、示范作用强的品牌学校;力争把学校建成享誉东北亚并与国际同类优质职业 [[ 教育 ]] 同行的 [[ 职业学校 ]]
==助学政策==
===国家助学政策===
所有农村户籍、县镇非农业及 [[ 城市 ]] 特困户学生可享受中专学费全额报销的助学政策,报销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连续报销三年,共计6000元整;凡持特困证/低保证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连续资助二年,共计3000元整。
===辽宁省助学政策===
凡是辽西北地区(朝阳、铁岭、阜新)户籍的 [[ 学生 ]] (当地户籍、当地学校应届初中毕业)可享受辽宁省助学政策:每生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三年,共计15000元整(2009年-2012年一直享受,具体政策按照辽宁省政府当年政策执行)。【 国家助学政策与辽宁省助学政策不兼得】
===订单企业助学政策===
凡报考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 [[ 北京 ]] 会议中心订单班的学生通过面试后,可享受订单企业每生每年1500元的资助 [[ 政策 ]] ,连续资助二年,共计3000元整。(要求学生毕业后与企业签订至少三年工作合同)
===学校助学政策===
对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参加市级以上文体技能比赛获单项前五名的学生经过认定可减免学费500元;另外,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的学生可获得相应 [[ 奖学金 ]]
[[Category:520 教育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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