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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前身是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970年10月,市劳动局并入天津市综合计划局;1972年12月,重新成立天津市劳动局;1998年5月,组建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 <ref>[http://www.docin.com/p-1442712643.html 资料天津市概况],豆丁网, 2016-01-28</ref>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2018年11月,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划入组建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留学人员来津(回国)工作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ref>[http://tj.offcn.com/html/2020/01/235207.html 《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印发],天津中公教育 , 2020-01-21 </ref> ,承担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和市政府任免领导人员的有关事项。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