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變更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增加 117 位元組, 4 年前
無編輯摘要
[[File:呼和浩特市民政局.jpg|350px|缩略图|右|[http://p1.itc.cn/q_70/images03/20200615/faca56d10c6c4880a7adf5aa3d430b94.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402044935_120207351 来自 搜狐 的图片]]]
'''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 是主管有关社会事务的市 [[ 人民政府 ]] 工作部门,贯彻执行 [[ 国家 ]] [[ 自治区 ]] 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订我市民政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
==主要职责==
一、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民政 [[ 行业标准 ]] ,制定民政地方标准。
二、 拟订全市 [[ 社会团体 ]] 、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 [[ 社会组织 ]] 党建工作,负责市本级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 [[ 最低生活保障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 [[ 生活 ]] 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 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 [[ 民主政治 ]] 建设。
五、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承担全市 [[ 行政区划 ]] 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 拟订 [[ 婚姻 ]] 管理 [[ 政策 ]] 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 [[ 标准 ]] 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 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 [[ 产业 ]] 发展。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 [[ 留守儿童 ]] 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 组织拟订促进 [[ 慈善事业 ]] 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 [[ 福利彩票 ]] 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 [[ 志愿者 ]] 队伍建设。
十三、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 [[ 安全生产 ]] [[ 职业健康 ]] 、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 [[ 政府 ]] 交办的其他任务。 [[Category:政府組織]]
41,989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