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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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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滁州市地方税务局.jpeg|有框|右|<big>地方税务局LOGO</big>[https://spider.ws.126.net/73e5a8d08ec977f24c8ad7eee9655afd.jpeg 原图链接][https://3g.163.com/dy/article_cambrian/DLVL6N120514DQJA.html 来自 网易 的图片]]]
''' 滁州市地方税务局 ''' 成立于1994年9月,下设11个科室、1个信息中心和5个分局,管辖天长市地税局、明光市地税局、来安县地税局、全椒县地税局、定远县地税局、凤阳县地税局等六个县(市)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担负着营业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 印花税 ]] [[ 房产税 ]] [[ 车船税 ]] [[ 土地增值税 ]] 、企业所得税和烟叶税等11个税种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教育附加、教育附加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费等11项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等 [[ 职责 ]]
2018年7月5日,新组建的 [[ 国家税务总局 ]] 滁州市税务局举行挂牌 [[ 仪式 ]] ,标志着原滁州市国家税务局、滁州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
==机构概况==
滁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机构成立以来,先后被授予 [[ 安徽省 ]] 第七届、第八届文明单位,2008年又被推荐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荣获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的“拥军优属模范单位”称号。2006年,被国家民政部表彰为“援建军营图书室,共建学习型军营”先进单位。2003-2008年,连续六年被市直工委授予“先进机关党委”称号。三次被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优秀市直单位”。2008年,荣获中组部授予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一级单位”。2005-2009年,连续五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机关效能建设先进集体”。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 [[ 法律 ]] 、法规和规章。
根据本地区 [[ 经济发展 ]] 规划和全省地方税收的总体规划 , 研究制定本地区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编报、分配本地区地方税收收入计划 , 组织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负责本地区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 指导本地区地方税收业务。
负责社会保险费、 [[ 水利建设基金 ]] 、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基金 ( 费 ) 的征收管理。
监督检查 [[ 国家税收 ]] 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情况 ; 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 [[ 人事管理 ]] 工作。
负责本系统财务经费、基本建设和 [[ 资产管理 ]] 工作。
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 [[ 精神文明 ]] 创建工作。
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和内部 [[ 审计 ]] 工作。
负责本系统 [[ 税收 ]] 信息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开展税收理论与 [[ 政策 ]] 的调查研究 , 组织税收宣传。
承办省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市局对市以下地方税务系统实行 [[ 垂直管理 ]] [[Category: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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