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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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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粮食局,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09〕19号),设立昆明市粮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粮食流通和宏观调控、产业发展、行业监管的发展战略与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产业结构、区域布局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宏观调控、产业发展、产销协作等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粮食供应保障能力。
(三)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粮食流通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粮食财务会计制度,指导县(市)区粮食业务工作和市粮食企业财务工作;负责市区居民、驻昆部队、大专院校、灾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加强产销协作,掌控粮源,协调解决粮食调运的有关事项。
(四)贯彻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负责全市粮食供需总量平衡和市场调控;贯彻执行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食的库存、质量和安全,建立和完善全市粮油储备体系,指导监督县级储备粮管理。
(五)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粮食产业龙头企业,对粮油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企业,特别是骨干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大型粮食加工企业和其他多样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发展粮食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
(六)负责全市粮食行业信息网络建设,收集国内外、省内外粮食流通的有关经济和市场信息;指导建立粮油交易网络,发展电子商务,实现粮食物流现代化。
(七)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监管,规范粮食流通秩序,指导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的培育、建设及经营管理,完善全市粮食市场体系。
(八)加强《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后续监管的职责。
(九)贯彻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行业规范,实施粮油食品放心工程,强化粮油质量检测制度,协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粮油食品市场准入(QS认证)工作;负责对安全储粮、推陈储新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十)制定全市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基础设施等建设计划和规划,根据基本建设计划和管理秩序,落实基建投资以及对项目的行业审批;指导市级储备粮库建设、维修和改造。
(十一)指导全市粮食企业体制改革,负责全行业教育培训,指导并推动全市粮食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政府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市属粮食仓储、粮油加工和粮油购销企业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安全保卫。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粮食流通和宏观调控、产业发展、行业监管的发展战略与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产业结构、区域布局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宏观调控、产业发展、产销协作等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粮食供应保障能力。
(三)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粮食流通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粮食财务会计制度,指导县(市)区粮食业务工作和市粮食企业财务工作;负责市区居民、驻昆部队、大专院校、灾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加强产销协作,掌控粮源,协调解决粮食调运的有关事项。
(四)贯彻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负责全市粮食供需总量平衡和市场调控;贯彻执行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食的库存、质量和安全,建立和完善全市粮油储备体系,指导监督县级储备粮管理。
(五)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粮食产业龙头企业,对粮油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企业,特别是骨干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大型粮食加工企业和其他多样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发展粮食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
(六)负责全市粮食行业信息网络建设,收集国内外、省内外粮食流通的有关经济和市场信息;指导建立粮油交易网络,发展电子商务,实现粮食物流现代化。
(七)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监管,规范粮食流通秩序,指导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的培育、建设及经营管理,完善全市粮食市场体系。
(八)加强《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后续监管的职责。
(九)贯彻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行业规范,实施粮油食品放心工程,强化粮油质量检测制度,协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粮油食品市场准入(QS认证)工作;负责对安全储粮、推陈储新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十)制定全市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基础设施等建设计划和规划,根据基本建设计划和管理秩序,落实基建投资以及对项目的行业审批;指导市级储备粮库建设、维修和改造。
(十一)指导全市粮食企业体制改革,负责全行业教育培训,指导并推动全市粮食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政府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市属粮食仓储、粮油加工和粮油购销企业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安全保卫。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