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變更

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增加 113 位元組, 4 年前
無編輯摘要
''' 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 是根据 [[ 中共中央 ]] [[ 国务院 ]] 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简称市信访办)。
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是市委、市政府负责本市 [[ 信访 ]] 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市信访办设11个内设机构,机关 [[ 行政编 制94 制]]94 名。
==职责调整==
1.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职责。
2.外地在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工作中 [[ 北京 ]] 方面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职责。
(二)转变的职责。
1.加强对信访事项督查督办职责,负责中央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确保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2.加强处理本市跨部门、跨 [[ 行业 ]] 、跨地区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组织协调职责。
3.加强对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和信访 [[ 信息 ]] 汇集分析职责,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4.将接听电话的事务性工作交由 [[ 事业单位 ]] 承担。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关于信访工作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 [[ 法律 ]] [[ 法规 ]] ,研究起草本市相关 [[ 地方性法规 ]] 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 [[ 法人 ]] 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
(三)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问题的建议。
(四)负责中央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 [[ 督查 ]] 督办工作,向区县及市属相关单位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五)负责外地在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工作中北京方面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
(六)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新时期重点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处理本市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协调组织工作,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 [[ 突发事件 ]]
(八)承担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市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承担对全市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职责,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市信访系统 [[ 信息化 ]] 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市 [[ 政治 ]] [[ 经济 ]] [[ 文化 ]] [[ 社会 ]] 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
(十一)承办市委、市 [[ 政府 ]] 交办的其他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
27,232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