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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党中央 ]] 、省委关于 [[ 政务服务 ]] 和数据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全市 [[ 政务服务 ]] 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 [[ 智慧城市 ]] 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推进全市“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四)统筹市级 [[ 政务信息系统 ]] 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设具体意见。
(五)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银企信息共享融资服务平台和 [[ 电子政务 ]] 网络等。
(六)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 [[ 数据 ]] 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
( 七 九 ) 组织协调 统筹 全市 政务服务环境优化 数据资源管理 和 评价 建设 工作 , 。 负责 市级 政务 服务质量 数据资源 的 监督 采集、分类、 管理 、分析和应用工作,承担[[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 。
(十一)负责指导、规范、监督全市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工作,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及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日常监管工作;做好审批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相关工作;负责向市政府提出设立和调整市政府各部门办事大厅(窗口)的意见、建议。
(十二)负责全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商丘市人民政府推进 [[ 政府职能转变 ]] 协调小组、 [[ 商丘市 ]]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