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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辽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jpeg|有框|右|<big>人民防空办公室LOGO</big>[https://pic.17qq.com/uploads/wqqhcstqqx.jpeg 原图链接][https://j.17qq.com/article/shqsrhaqx.html 来自 一起扣扣网 的图片]]]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及地下 [[ 空间 ]] 开发利用的方针、政策和 [[ 法律 ]] 、 [[ 法规 ]] , [[ 组织 ]] 起草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配套规范性文件;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 [[ 组织 ]] 实施。
(三)拟订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和相关部门做好 [[ 城市 ]] 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四)组织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建设和管理。
(五)组织制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 [[ 计划 ]] ;组织人民防空疏散地域建设。
(六)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组织、训练人民防空 [[ 专业 ]] 队伍;组织人民防空演习。
(七)参与组织 [[ 日本 ]] 遗弃 [[ 化学武器 ]] 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工作。
(八)训练人民防空干部和 [[ 专业 ]] 技术人员,组织人民防空科学研究。
(九)对公民进行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的 [[ 宣传 ]][[ 教育 ]] 、训练。
(十)负责全市人民防空 [[ 信息 ]] 系统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的管理。
(十二)战时组织指导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和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并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 [[ 生产 ]] 和生活秩序。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和市 [[ 国防动员委员会 ]] 交办的其他任务。 [[Category:政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