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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凡·菲尼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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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瑞凡的妈妈离开了她纽约的家并横穿美国大陆,在加州北部搭便车时遇到了John Lee Bottom。他们相识不到一年便于1969年9月13日结婚。1973年,他们全家加入了一个名为“上帝之子”的狂热的宗教崇拜组织并成为其传教士。在德克萨斯州克罗基特居住时,他们的第二个孩子Rain Joan of Arc Bottom于1972年11月21日出生。第三个孩子于1974年10月28日在波多黎各的圣胡安出生,取名为Joaquin Rafael Bottom。
1976年7月5日,Libertad Mariposa Bottom出生,当时“上帝之子”将其全家派驻到委内瑞拉加拉加斯做传教士,并做摘果工。虽然John Bottom后来被任命为该组织在“委内瑞拉及加勒比地区的大主教”,但是其家庭未能从该组织得到任何经济支持,生活贫困。1977年,父母离开“上帝之子”,退出了该组织 。
瑞凡16岁起便开始经济援助他的整个家庭,负担起父母和四个弟妹生活的全部开销。5岁便承担起照顾弟妹的责任,四处迁徙和动荡的童年生活使他异常早熟 <ref>{{Cite web |url =https://www.harpersbazaar.com/tw/fashion/personalstyle/g25443883/river-phoenix/| title =未能如鳳凰涅槃的河流之子──瑞凡菲尼克斯River Phoenix| author = | date = 2020-04-24}}BAZAAR </ref> 。
瑞凡是一个专门的动物权利,环境和政治活动家。他是善待动物组织里的一个著名的发言人,并在1992年因 他为善待动物组织筹款所做出的努力,获得人道主义奖。1990年,瑞凡针对他年轻的影迷写了一篇关于地球日的环保文章,在《十七岁》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