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變更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增加 96 位元組, 4 年前
無編輯摘要
'''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 ,是 [[ 南京市 ]] 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为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局级。市文化和旅游局整合了原市文广新局的文化广电管理职责、原市旅游委的主要 [[ 职责 ]] ,加挂市文物局、市广播电视局牌子。
==主要职责==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和 [[ 广播电视 ]] 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全市文化、 [[ 文物 ]] [[ 旅游 ]] 和广播电视政策措施,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和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 [[ 文化 ]] 、旅游和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 [[ 服务 ]] 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领域 [[ 科技 ]] 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智慧旅游发展。
(六)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査、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七)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市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承担城市形象推广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和 [[ 品牌 ]] 建设,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和对外合作,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商务会展旅游。
(八)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服务质量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 [[ 行业 ]] 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领城安全与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城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 [[ 电影 ]] 、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査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负责全市文化遗产管理,承担 [[ 世界文化遗产 ]] 项目申报及后期维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一)指导、推进全市文物事业发展,组织文物资源调査,指导、协调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组织、指导 [[ 文物 ]] 考古工作,负责全市博物馆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对 [[ 电视节目 ]] 、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
(十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 [[ 港澳台 ]] 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开展广播电视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Category:政府組織]]
46,162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