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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9〕5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09〕17号),设立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能==
(一)拟订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制定下达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三)指导全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和信息服务业园区发展工作,提出发展战略、产业规划等决策建议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督查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落实,协调解决园区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实施国家、省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五)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省、市有关规定申报、核准、备案工业及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六)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指导制造业发展;按规定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
(七)制定多种所有制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和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市现代物流工作的组织推进和综合协调。组织制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运输;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负责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九)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和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团体组织;负责市级药品储备管理和中药材生产项目扶持管理;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油区管理和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等行政管理工作。
(十)负责审核申报国家级、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认定市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组织培育区域品牌。
==主要职能==
(一)拟订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制定下达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三)指导全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和信息服务业园区发展工作,提出发展战略、产业规划等决策建议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督查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落实,协调解决园区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实施国家、省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五)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省、市有关规定申报、核准、备案工业及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六)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指导制造业发展;按规定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
(七)制定多种所有制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和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市现代物流工作的组织推进和综合协调。组织制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运输;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负责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九)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和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团体组织;负责市级药品储备管理和中药材生产项目扶持管理;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油区管理和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等行政管理工作。
(十)负责审核申报国家级、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认定市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组织培育区域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