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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负责综合研究拟订全省 [[ 经济 ]] 和 [[ 社会 ]] 发展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经济部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编制为13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纪检组长1名, [[ 总经济 师1 师]]1 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9名( ([[ 能源 ]] 局局长高配副厅级) ) ,副处级领导职数33名(能源局副局长2名,高配正处级)。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设19个内设机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负责委机关 [[ 离退休人员 ]] 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有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 ( 监察) ) 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省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 省国防动员委员会装备动员办公室) ) ,正处级,核定 [[ 行政编 制5 制]]5 名,其中正副处级领导职数各1名。
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全额拨款 [[ 事业编 制5 制]]5 名和正副处级领导职数各1名维持不变。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协调全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名单并牵头招标选择代建单位:拟订代建管理相关配套办法;组织实施并监督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