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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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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商务厅 ''' 是云南省政府组成部门,同时对外挂 [[ 云南省 ]] 对周边国家经济贸易局和 [[ 云南省人民政府 ]] 口岸办公室牌子。
==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原省对外 [[ 贸易经济 ]] 合作厅的职责。 云南省商务厅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
2、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内贸管理、 [[ 口岸 ]] 管理、对外 [[ 经济 ]] 协调、组织实施重要 [[ 工业品 ]] [[ 原材料 ]] 进出口计划等职责。
3、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的组织实施重要 [[ 农产品 ]] 进出口计划等职责。
4.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整顿和规范 [[ 市场经济 ]] 秩序等职责。
(二)转变的职能
1、将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进出口经营资格核准职责由核准制改为 [[ 登记制 ]]
2、将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的职责,调整为核准大型外商 [[ 投资 ]] 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增资减资、转股、合并)。
3、取消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口商品 [[ 商标注册 ]] 登记后的有关事务管理职责以及指导出口广告宣传的职责。
4、加强内贸工作和内外贸的综合协调,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 [[ 政策 ]]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工作部署;负责拟定我省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 [[ 投资 ]] 的相关政策、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省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 [[ 流通产业 ]] 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全省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全省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 [[ 商品 ]] 目录,组织实施全省进出口配额计划,确定配额、发放许可证;拟订和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
(五)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全省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 [[ 技术 ]] 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六)贯彻执行 [[ 国务院 ]] 和省政府对东盟国家经济贸易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在省政府的授权下,参与有关东盟国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负责与我国驻 [[ 东盟国家 ]] 使馆经商处有关业务的联系工作。
(七)负责我省执行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 [[ 贸易 ]] 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八)宏观指导全省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省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省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 [[ 法律法规 ]] 、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省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九)负责全省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 [[ 企业 ]] (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执行对 [[ 香港 ]]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 台湾 ]] 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归口管理我省的此项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我省经贸涉外事务规定;归口管理审批全省经贸出国(境)团组人员的派赴工作和邀请外商的事宜 ;负责参与外国政府、 [[ 国际组织 ]] 经贸代表团及重要外商的接待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我省 [[ 口岸 ]] 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厅 [[ 直属单位 ]] 及我省进出口 [[ 商会 ]] 和有关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上级 [[ 机关 ]] 交办的其他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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