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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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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兵制''' 中国古代兵制之一。该制度最重要的特点 中國[[ 西魏兵农合一]] 時開始出現 。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 一種 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府 役制度 参战武器和马匹自备 全国都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 折冲府]]。由西魏权臣 宇文泰]] 立於[[大統 (西魏)| 統]] 间(535~551) [[北周]]、[[隋]] [[唐]]初 繼續沿用。中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逐漸崩壞 而日趋完备 直至[[唐 宗]]时期达到鼎盛,[[ 天寶 ( 朝)|天寶玄宗]] 年間取消,改而實行[[ 募兵制 (唐朝)|募兵制天宝]] 年间(742~755)停废 前後歷時約 历时约 二百年。 
==起源==
[[六鎮之亂]]後[[北魏]]內亂,分為[[東魏]]與西魏,西魏大統八年([[542年]])權臣[[宇文泰]]將[[關中]]地區的六鎮軍人編成六軍。<ref>《玉海》卷一三八引《後魏書》雲:“西魏大統八年,宇文泰仿周典置六軍,合為百府。”同書卷一三八引《鄴侯家傳》:“初置府兵,皆於六戶中等以上家有三丁者選材力一人,免其身租庸調,郡守農隙教試閱,兵仗衣馱牛驢及糗糧旨蓄,六家共備,撫養訓導,有如子弟,故能以寡克眾。”《文獻通考,兵考三》說:“周太祖輔西魏時,用蘇綽言,始仿周典置六軍。籍六等之民,擇魁健材力之士以為之首。”</ref>隨後宇文泰仿照[[鮮卑]]舊有的“八部大人”,將部隊分由八柱國統領,而使整個軍隊部落化。八柱國只有六柱國大將軍領兵,西魏宗室[[元欣]]雖為柱國之一,實無兵權,另外宇文泰本人為全軍統帥,亦為八柱國之一,以「督都中外諸軍事」加銜;直到大統十六年,已建立起八柱國、十二大將軍、二十四開府的組織;肇起於北魏的[[團練]],即漢人組成的地方[[鄉兵]]也是府兵的兵源之一。<ref>萬繩楠整理《陳寅恪魏晉南北朝史講演錄》中則認為府兵與鄉兵是兩個系統。</ref>北周改府兵軍士為“侍官”,成為皇帝的親軍,一人充員府兵,全家皆編入軍籍。隋文帝[[楊堅]][[開皇]]十年(590年)下詔:“凡是軍人可悉屬州縣,墾田籍帳,一與民同,軍府統領,宜依舊式。”成為“兵農合一”的制度。唐初承襲隋制,初置十二軍。<ref>《資治通鑒》卷一百八十七〈唐紀〉三載高祖武德二年雲:“秋七月,初置十二軍,分關內道諸府以隸焉。皆取天星為名(以萬年道為參旗軍、長安道為鼓旗軍、富平道為玄戈軍、醴泉道為井鋮軍、同州道為羽林軍、華州道為騎官軍、寧州道為折威軍、岐州道為平道軍、豳州道為招搖軍、西麟州道為范遊軍、涇州道為天紀軍、宜州道為天節軍),以車騎府統之。每軍將、副各一人,取威名素重者為之,督以耕戰之務。由是士馬精強,所向無敵。”</ref>貞觀十年又設折衝府,分佈於全國各地,府分上中下三等,一千二百人為上府,一千人為中府,八百人為下府,府兵十人一火,五十人一隊,百人一旅,“皆取六品以上子孫及白丁無職役者充”<ref>《舊唐書》卷43《職官志二》</ref>,戰士要自備兵器和糧餉,杜甫的《兵車行》詩:“或從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營田。”即是當時府兵的寫照。全國設置的折衝府最多有六百余處<ref>岑仲勉《隋唐史》上冊第213-214頁引穀霽光說關內道288個,河東道163個,河南道74個,河北道46個,隴右道37個,山南道14個,劍南道13個,淮南道10個,嶺南道6個,江南道5個,總計656個。</ref>,總兵力達68萬人。<ref>[[王應麟]]《[[玉海]]》卷138《兵制》引李繁《鄴侯家傳》</ref>折衝府有木契、銅魚(即“上下魚書”),朝廷徵調兵力之時,便下敕書與木契、銅魚,由[[都督]]與郡府參驗合符時,然後發兵,高級將領皆臨時委派,至戰爭結束後,“兵散於府,將歸於朝”。
== 府兵制之 ==1. 府兵制的特點可以簡單概括為 關中本位 平時為民,戰時為兵;兵不識將,將不知兵<ref>《[[新 書]]》卷50《兵志》說:“ 初全國軍 兵之置 共有六百三十四個 居無事時耕於野,其番上者,宿衛 京師 而已。若四方有事,則命將以出,事解輒罷,兵散於 所在的關中地區軍 最多 將歸於朝。故士不失業 共二百六十一 而將帥無握兵 佔了全國五分 重,所 防微漸、絕禍亂之萌也 ”</ref>。府兵 這種佈置的目 戶籍由軍府(稱為折衝府,折衝一詞取於古語 折衝於樽俎之間 舉天下不敵關中 , 不戰而勝之意)掌握 拱衛中央的效果 和平時期  2. 兵農合一: [[ 府兵 耕地種 ]]由政授 田, 並在折衝將軍領導下進行 常訓練<ref>《新唐書•兵志》卷50,〈兵志〉第40:“初,府兵之置,居無 於野 其番上者 農閒時接受軍事訓練 宿衛京師而已。若四方有 命將以 奉令 ,事 解輒罷 畢則繼續務農 這種寓 府,將歸於朝。故士 農的制度 失業,而將帥無握 但保證 之重 源充足 所以防微漸 訓練有素 絕禍亂之萌 替國家節省了不少的養兵費用 ”</ref>,每年冬季十一月由  3. 兵將分離: 折衝 府召集 都尉平圓只負責訓練 “教其軍陣 但沒有調兵遣將的權力。遇有 鬥之法”<ref>《舊唐書•百官志》</ref>;戰爭發生 事,中央臨 ,由朝廷另派 領聚集各地府 [[統 出征,府兵作戰一般不能長期在外,也很少遠征作戰,更不能隨意更換原駐屯地 ]] 結束後各地府 本鎮 其府 重新納入當地折衝 軍的管轄下 上其印 。這 樣, 役制度的初衷本是為了解決自權握在朝廷手上,可杜絕武將專權之弊。 4. 素質優良: [[ 三國府兵]] 是農民中挑選家富力強的忘任,素質優良。加上[[ 南北朝]] 初承襲北周 以來 軍隊成為將領個人私產([[部曲]]) 局面 風氣 有利於防範 府兵 方割據勢力重新抬頭 任較高 此外 有時皇帝 結合了[[屯田制]] 親自駕臨檢閱演習 有利於農業生產 提高士氣 減輕國家軍費開支,部分解決了後勤供給問題,也擴大了 令府 戰鬥力特強
府兵制過去說來被認為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礎上的,至[[唐朝]]後期,均田制被破壞,而且邊患日深,機動性極強的北方騎兵入侵也要求唐朝軍隊作到兵將合一,能遠征、能於邊境長期駐防。故府兵制難以繼續推行下去,終被取消。近年研究成果發現,府兵制及均田制的破壞同為唐代中央政府對於人口流動、戶口資料的掌握能力下降所造成的結果,兩者之間並非為簡單的因果關係。天寶八年四月,朝廷有對吐蕃戰爭<ref>《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六:“上命隴右節度使哥舒翰帥……兵,凡六萬三千,攻吐蕃石堡城。其城三面險絕,惟一徑可上,吐蕃但以數百人守之,積檑木及石……拔之,獲吐蕃鐵刃悉諾羅等四百人,唐士卒死者數萬,果如王忠嗣所言。”</ref>,府兵已經無法維持,士兵多逃匿,管理府兵的折衝府根本無兵可交,五月十日,[[李林甫]]奏停折衝府上下魚書<ref>《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六:“李林甫奏停折衝府上下魚書,是後府兵徒有官吏而已。”</ref>,折衝府至此名存實亡。<ref>《通典•卷第二十九-職官十一》:“天寶八載五月,停折衝府。”</ref>由於府兵大壞,唐朝的軍隊由府兵制轉變為[[募兵制 (唐朝)|募兵制]],軍隊地方化的態勢形成,在外的將帥與士兵的關係較密切,是[[藩鎮割據]]的直接原因。朝廷畏其叛亂,遂改由宦官[[監軍]],中唐以後宦官的權力逐漸坐大(中國的[[第二次宦官時代]]),甚至可以直接廢立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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