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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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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 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jpg|320px|缩略图|右|<big> 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big>[http://hm.people.com.cn/NMediaFile/2016/1214/MAIN201612140819000103155692791.jpg 原图链接][http://hm.people.com.cn/n1/2016/1214/c42272-28947656.html 来自 人民网 的图片]]]
'''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位于[[香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现时,“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上共有480个项目;首份“[[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上共有20个项目 <ref>[http://www.xinhuanet.com//culture/2017-08/15/c_1121482382.htm 香港公布首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新华网, 2017-8-15 </ref>
文化遗产一般分为 “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无形文化遗产”。“有形文化遗产”即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有形文化遗产”包括历史[[文物]]、历史建筑、人类文化遗址;而“无形文化遗产”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根据[[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公约]]》)的规定,各缔约国(地区)应在社区、群体和相关非政府组织的参与下,确认和确定境内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作为保护的基础。[[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2006年《公约》生效后,随即筹划进行全港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以搜集研究数据,并用以编制香港首份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2008年,港府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咨询委员会(非遗咨委会),督导全港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工作。2009年8月,委聘[[香港科技大学]]华南研究中心(研究中心)进行全港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
2009年9月28日,时任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表示,港府已向国家申请将长洲太平清醮、大澳端午游涌、大坑[[舞火龙]]和香港潮人[[盂兰胜会]]列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是次申报的4个项目,皆属于《公约》所界定的“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类别。2011年6月3日,曾德成表示很高兴得悉这4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成功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ref>[http://www.china.com.cn/news/local/2011-06/04/content_22715507.htm 香港4个独有项目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遗名录],中国网,2011-6-4 </ref>
历经3年多的[[时间]]作广泛研究、实地考察和深入讨论,整项普查工作于2013年年中完成。研究中心并且在接近800个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个案中,推荐了一份包含477个主及次项目的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议清单。
2013年7月10日至11月9日,港府展开为期4个月的公众咨询以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期间,政府除收到十八区区议会和乡议局的意见外,还收到多份由市民和团体提交的书面意见。非遗咨委会参考了公众意见后,将建议清单项目由477个增至480个。该份建议清单最后获[[政府]]确认,并于2014年6月公布为香港首份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
 
==参考文献==
[[Category:713 世界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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