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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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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图书馆 ''' 是辽宁省 [[ 沈阳市 ]] 的一所大型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共计4万余平方米,其前身为 [[ 清朝 ]] 末期始建的奉天图书馆。奉天图书馆是中国东北地区首个近代公共图书馆。也是继湖南、湖北、浙江、直隶图书馆后,中国第五家近代 [[ 公共图书馆 ]]
==历史==
沈阳市图书馆的前身是建于清朝末年的奉天图书馆。1906年( [[ 光绪 ]] 三十二年),清廷废除科举,改立新学。盛京将军赵尔巽特请张鹤玲出任首任奉天提学使,主持新学 [[ 教育 ]] 。张鹤龄有感日俄战争“战乱虽平,疮痍未复,典籍散佚,少有存者”,遂向赵尔巽奏请设立省城图书馆。张鹤龄的主张得到了赵尔巽在财政方面的支持。后者拨银款五千两,资助创建 [[ 图书馆 ]] 。在近半年的筹划后,张鹤龄决定在定小南门里宗人府胡同汉军正黄旗第三佐领程牛录官厅旧址建馆。张还在同年夏天特别聘请陈炳焕为馆长。1907年6月,开始动土建馆,具体包括在程牛录官厅前操场空地新建一栋西式大楼作为藏书室及阅览室,同时翻修官厅原有房屋供图书馆使用。9月,由于奉天省新设承宣厅没有办公之地,即将完工的新楼被改为承宣厅办公之处(也有说是改为左参赞住署),图书馆也被迫换到大南门里提学司署前,重新建馆。为此 [[ 张鹤龄 ]] 又呈请拨银一万两。1908年4月,图书馆大楼完工,馆体包括楼房15间,平房15间,门房3间,罩亭3座,影壁1道,花墙一道,院墙54丈。
1908年7月,图书发售室对外开放。10月4日,图书馆阅览室开放,投入使用,名为奉天省城图书馆 。图书馆内包括贮书室、阅览室、图书发售室和陈列室。当时图书馆为独立机构。由于经费缺乏,张鹤龄将前省学堂及前学务处购办的书籍全部收入图书馆,作为首批馆藏。同时,为了丰富馆藏书籍,张鹤龄还向清廷申请了五千两银,以购买图书。他委派陈炳焕南下各省采购各类 [[ 书籍 ]] ,包括各类官私书局刻印图书、古籍善本以及外国 [[ 科学 ]] 书籍。陈炳焕花费数月时间,到湖南湖北苏杭上海等地采办图书,耗资超过七千两。此外,商务印书馆、南洋官书局等48家书局也向 [[ 陈炳焕 ]] 捐赠图书,总数达到1664种。馆内不仅陈列各类书籍以供借阅,也有图书发售室负责订购售卖各类图书。图书馆章程规定,13岁以上者皆可借阅图书,但必须先购买阅读券。而官立或私立学堂的教职工和 [[ 学生 ]] 则可以免费入馆阅读。
1909年( [[ 宣统 ]] 元年)8月,陈炳焕被选为湖南省谘议局常驻议员,辞去馆长职务。新任奉天提学使 [[ 卢靖 ]] 将图书馆迁到东华门路南官房(清丈公所院内,现沈河消防队对面)的女子美术学校,同时停止图书发售业务,只开放图书阅览。图书收藏方面,转为以收藏奉天省本省书籍文献为主,同时开始档案学收集,备存当时的官私政要纪事、地志舆图、统计报告、法令规制、章程表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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