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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煤钢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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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煤钢共同体'''([[英文]]:'''E'''uropean '''C'''oal and '''S'''teel '''C'''ommunity,简称'''ECSC''';[[法文]]:'''C'''ommunauté '''e'''uropéenne du '''c'''harbon et de l''''a'''cier,简称'''CECA''';[[德文]]:'''E'''uropäische '''G'''emeinschaft für '''K'''ohle und '''S'''tahl,简称'''EGKS''')1951年4月18日通过《[[巴黎条约 (1951年)|巴黎条约]]》成立,1952年7月23日生效。根据条约规定,成员国毋须交纳关税而直接取得[[煤]]和[[钢]]的生产原料。
==基本情况==
欧洲煤钢共同体的缔约国有[[法国]]、[[西德]]、[[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及[[卢森堡]]。生效期限为50年,因此,2002年7月23日之后,欧洲煤钢共同体不再存在。欧洲煤钢共同体是欧洲漫长历史上出现的第一个拥有超国家权限的机构。成员国的政府第一次放弃了各自的部分主权,并将这些主权的行使交给一个独立于成员国的高级机构。
巴黎条约计划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共同掌管煤和钢这些重要的战争物资,实现互相控制,以保障[[欧洲]]内部的和平,也为二战后重建所需的重要生产资料提供保障。他的竞争者有英国主导的[[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合并==
欧洲煤钢共同体于1965年4月8日通过合并条约与[[欧洲经济共同体]]及[[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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