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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历史==
唐武德三年(620年),在今印江县朗溪镇设立思王县,为印江建县之始。开元四年(716年),设立思邛县,治今印江县城龙津街道甲山村.宋朝为思州地, [[ 建隆元年 ]] (960年)废思邛县为邛水县。元至元元年(1336年)废邛水县为思邛江长官司,为思州军民安抚司地,此时印江县境内建有思邛江、厥册、朗溪蛮夷等处长官司。明初改思邛江长官司为思印江长官司。永乐十二年(1414年)建思南府,思印江等地属思南府。明弘治七年(1494年)六月二十二日,因思邛江长官司正长官张鹤龄被苗民夺去土司印信,孝宗斥其无能,废除思邛江长官司,改置印江县,张鹤龄因罪被革职,山东举人周文任印江县首任知县。清道光十年(1830年),朗溪蛮夷长官司并入印江县。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贵州设11个行政督察区,印江属第六行政督察区, [[ 专员公署 ]] 驻思南。 [[ 民国 ]] 二十六年(1937年)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镇远。从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印江全县分为5个区,26个联保,208个保,2225个甲,27273户,176862人。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印江受第六行政督察区管辖,专员公署设在铜仁,直到新中国成立。1949年11月,印江解放。1950年2月成立 [[ 印江县人民政府 ]] 。全县设4个区,15个乡,称乡公所。1986年12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印江县,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以原印江县行政区域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1987年11月20日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正式成立。 [[Category:680 中國地理類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