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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英语:Ministry of State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缩写为 MSS),标准简称安全部,亦简称国家安全部、国安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国家安全的组成部门。
国家安全部垂直领导全国国家安全机关。主要职能包括情报收集分析、反间谍、政治保卫等,是中国最大和最活跃的对外情报机构,也部分参与国内安全事务。1983年7月,原中共中央调查部整体、公安部政治保卫局部分、中共中央统战部部分单位、国防科工委部分单位合并成立国家安全部。国家安全部总部设在北京。
==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情报系统源自延安时期的中共中央社会部,由时任副部长李克农负责情报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部分为中央人民政府情报总署、军委作战部情报局、军委总情报部三个部分。
1950年12月10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情报部成立,管理情报部、技术部、联络部三个部,归中央军委总参谋长直接领导。1953年2月29日,军委总情报部撤销,各部划归总参谋部建制。1955年6月20日,中共中央军委决定,将总参谋部联络部改归中共中央书记处直接领导,定名为中共中央调查部,其部长依次为李克农、孔原和罗青长,主管工作的是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随着“文化大革命”爆发,中央调查部卷入派系斗争而一度被取消。1975年,康生的去世使得罗青长重新接管中央调查部,中调部随之恢复运作。
1983年,经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公安部部长刘复之申请,中央决定以中共中央调查部整体、公安部政治保卫局以及中央统战部部分单位、国防科工委部分单位为基础,合并组建国家安全部。1983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成立国家安全部、中央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同意撤销中央调查部,将中央调查部的情报工作协调职责划归中央安全领导小组,其他职责划归国家安全部。5月28日,中央批准《关于组建国家安全部的报告》,并报请全国人大审议。6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组建国家安全部,由凌云出任国家安全部首任部长。7月1日,国家安全部在北京举行成立大会。
1983年7月,中共中央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国家安全部党组(简称安全部党组),凌云任国家安全部首任党组书记。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本法规定的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199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
1989年7月,经中共中央批准,组建中国共产党国家安全部委员会(简称安全部党委),不再保留国家安全部党组。
2001年1月,地方国家安全机关管理体制进行调整,省级国家安全厅(局)、地级及以下国家安全局改由国家安全部垂直管理,不再列入同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序列。地方国家安全系统实行“垂直领导、两级管理”,省以下国家安全机关人员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行政经费、技术装备经费及其他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并废止1993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2017年11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92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细则规定:“间谍组织和间谍组织代理人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确认”,“敌对组织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确认。”
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国家情报法》规定,“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对国家情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情报机构、军队情报机构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做好情报工作、开展情报行动。”
2018年4月15日,国家安全部宣布开通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接受组织和个人的举报信息。
国家安全部垂直领导全国国家安全机关。主要职能包括情报收集分析、反间谍、政治保卫等,是中国最大和最活跃的对外情报机构,也部分参与国内安全事务。1983年7月,原中共中央调查部整体、公安部政治保卫局部分、中共中央统战部部分单位、国防科工委部分单位合并成立国家安全部。国家安全部总部设在北京。
==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情报系统源自延安时期的中共中央社会部,由时任副部长李克农负责情报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部分为中央人民政府情报总署、军委作战部情报局、军委总情报部三个部分。
1950年12月10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情报部成立,管理情报部、技术部、联络部三个部,归中央军委总参谋长直接领导。1953年2月29日,军委总情报部撤销,各部划归总参谋部建制。1955年6月20日,中共中央军委决定,将总参谋部联络部改归中共中央书记处直接领导,定名为中共中央调查部,其部长依次为李克农、孔原和罗青长,主管工作的是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随着“文化大革命”爆发,中央调查部卷入派系斗争而一度被取消。1975年,康生的去世使得罗青长重新接管中央调查部,中调部随之恢复运作。
1983年,经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公安部部长刘复之申请,中央决定以中共中央调查部整体、公安部政治保卫局以及中央统战部部分单位、国防科工委部分单位为基础,合并组建国家安全部。1983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成立国家安全部、中央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同意撤销中央调查部,将中央调查部的情报工作协调职责划归中央安全领导小组,其他职责划归国家安全部。5月28日,中央批准《关于组建国家安全部的报告》,并报请全国人大审议。6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组建国家安全部,由凌云出任国家安全部首任部长。7月1日,国家安全部在北京举行成立大会。
1983年7月,中共中央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国家安全部党组(简称安全部党组),凌云任国家安全部首任党组书记。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本法规定的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199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
1989年7月,经中共中央批准,组建中国共产党国家安全部委员会(简称安全部党委),不再保留国家安全部党组。
2001年1月,地方国家安全机关管理体制进行调整,省级国家安全厅(局)、地级及以下国家安全局改由国家安全部垂直管理,不再列入同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序列。地方国家安全系统实行“垂直领导、两级管理”,省以下国家安全机关人员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行政经费、技术装备经费及其他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并废止1993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2017年11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92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细则规定:“间谍组织和间谍组织代理人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确认”,“敌对组织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确认。”
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国家情报法》规定,“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对国家情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情报机构、军队情报机构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做好情报工作、开展情报行动。”
2018年4月15日,国家安全部宣布开通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接受组织和个人的举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