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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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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人民政府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江苏省的省级国家行政机关。与其它省级人民政府类似,是江苏省境内地位次于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的施政机构。
==沿革==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调整省、区建制的决议》。决议第三条规定,成立江苏省人民政府,撤销苏北、苏南人民行政公署。现属山东省、安徽省,原为江苏省旧辖区的地区均划回江苏省。江苏省人民政府设于南京。两个行政公署与南京直辖市的辖区构成新的江苏省境。同次会议,任命 [[ 谭震林 ]] 为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席,柯庆施、管文蔚、冷遹三人为副主席。石西民、史瑞芬等四十五人为委员。开始筹建江苏省人民政府[1] 。 1953年1月1日,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委员会召开第一会次委员会议。会上,谭震林宣布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1] 。 1955年2月,改组为江苏省人民委员会,1968年3月,改组为江苏省革命委员会。1979年12月,江苏省革命委员会撤销,复设江苏省人民政府,驻地位于 [[ 南京市 ]] 鼓楼区北京西路68号。 
==政府办公==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省政府 [[ 会议 ]] 的准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 [[ 组织 ]] 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州、 [[ 直管市 ]] 、林区人民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省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省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 七)组织办理涉及省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 [[ 提案 ]] 工作。     (八)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省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办理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省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围绕省政府的重点工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系统 [[ 信息 ]] 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省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     (十一)负责省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为省政府领导同志服务。负责联系省政府驻外办事处。     (十二)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 [[ 服务 ]] 。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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