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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蚵間石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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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xstar.moc.gov.tw/blog/cyg628/myArticleAction.do?method=doViewArticleNewDetail&articleId=47098 来自sixstar.moc.gov.tw 的图片]]]
'''新屋蚵間石滬群''',位於 [[ 桃園市 ]] 新屋區沿海一帶,石滬開始於 [[ 清朝 ]] 時期,約有三百年的歷史,新屋蚵間石滬群是全 [[ 台灣 ]] 最大的石滬群,也被稱為「海上長城」是一處被登錄為文化景觀的石滬群。
==沿革==
新屋蚵間石滬群約始於1735年(清朝雍正13年),平埔族祖先來台開墾,於 [[ 日本 ]] 時期,石滬漁業被視為具有特殊性,在當時沿海漁產豐富, [[ 台灣 ]] 總督府規定石滬漁業需要有「漁業免許狀」才能捕撈漁群以增加稅收<ref name="文化資產">[https://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 ch/culturalLandscape/20190430000001 新屋蚵間石滬群] 國家文化資產網,2019-04-08</ref>;新屋蚵間石滬群於2019年4月登錄為文化景觀;2019年3月桃園市文化局召開第一次文化資產審查會議;2019年擬定「新屋蚵間石滬群」文化景觀保存及管理原,2020年完成保存維護計劃<ref>[https://www.tyoca.gov.tw/%E6%96%B0%E5%B1%8B%E7%9F%B3%E6%BB%AC/ 新屋石滬群] 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ref>。
新屋蚵間石滬群,面狀分佈完整,其中以2、3、6號保存的比較好,而且還在使用,2號石滬:在3號內側,是現在保存最好而且還在使用的,面積約16786.8平方公尺;3號石滬:在石滬群最外側,由於受侵蝕的比較嚴重,滬堤幾乎消失但石滬基礎仍清楚可見,面積約15704平方公尺;6號石滬:目前仍有捕撈的作業,堤內有海沙淤積,面積約7568.6平方公尺。
<ref name="文化資產"/>
石滬對於在地客家人來說稱做「石塭」,所稱的「塭」是靠近海岸用來養魚類或貝類的小陂塘,在新屋區沿海的居民說「石塭」說的就是「石滬」;石滬是用光滑圓潤的 [[ 鵝 ]] 卵石堆疊而成,堆疊與高度的拿捏是需要特殊的工法與技巧,才能鵝卵石堆成穩固的維構,而堆疊出長長的高堤,是用來阻斷漲潮時靠岸覓食魚群的退路將漁困住。
在新屋區盛行石滬捕魚的方式,在當時石滬曾有20多座,依統計有永興村2座,永安村1座,笨港村5座,深圳村8座,現在留下來的就只有蚵間村8座,深圳村2座,其中以蚵間村保留最完整<ref>[ http://sixstar.moc.gov.tw/blog/cyg628/myArticleAction.do?method=doViewArticleNewDetail&articleId=47098 新屋蚵間石滬]文化部台灣社區通。2012-12-03</r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