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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意志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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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放任自由主义.jpg|350px|缩略图|右|<big></big>[https://img.wendangwang.com/pic/2270bdfe647b8c231432a5e6/10-810-jpg_6-1080-0-0-1080.jpg 原图链接][https://www.wendangwang.com/doc/2270bdfe647b8c231432a5e6/10 来自 文档网 的图片]]]
==历史==
法国的无政府共产主义者约瑟夫·迪亚契(Joseph Déjacque)首先于1857年创造了自由意志主义一词[3] 。许多左翼的 [[ 无政府主义 ]] 者依然使用这一词自称(比如在一些非英语系国家如 [[ 法国 ]] 、 [[ 意大利 ]] ,“Libertarian”一词与“无政府主义”是同义字),不过在 [[ 美国 ]] 这一称呼与社会主义之间并没有任何关联。
相反的,自由意志主义被视为古典自由主义的一种形式,在今天这两个称呼往往是可以互换的。这种观念最初被简单的称为“自由主义”,是从启蒙时代在 [[ 欧洲 ]] 和 [[ 美洲 ]] 产生的一种思想,包括了政治哲学家如约翰·洛克和孟德斯鸠,以及道德和 [[ 经济学家 ]] 亚当·斯密。到了18世纪晚期,这些观念迅速的伴随着工业革命遍布西方世界。
==原则==
自由意志主义者对于“自由”的定义为:在不侵犯他人人身和财产的前提下,一个人有绝对的自由去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而在何谓侵犯他人的问题点上,则有许多不同看法。但通常的共识为,在 [[ 行为 ]] 上表现出不尊重他人 [[ 权利 ]] 的人应该受到制裁,包括以监禁、缓刑、假释等方式约束他们的自由,这些准则通常与现代民主社会一致。通常在西方民主国家,在这些问题上,便是以自由意志主义者的主张作为基础的功能准则的。
自由意志主义通常会以掌权者侵犯个体的观点来看待个人在权力前所展现的渺小。不像一般注重于一个人能做什么的积极自由,自由意志主义者强调于一个人被允许做什么的消极自由。这种概念由约翰·斯图尔特·密尔首次提出,并在之后由 [[ 以赛亚·伯林 ]] 详细阐述。
==自由意志主义者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