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變更

马利亚里诺-比德莱克条约

增加 20 位元組, 4 年前
無編輯摘要
条约第35条的一些要点如下:
*美利坚合众国的公民、 [[ ]] 只与货物在新格兰纳达——包括巴拿马地峡——的所有[[港口]]进行航海与贸易时享受免付权、优惠权及豁免权;途经上述区域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旅客、邮件与[[商品]]也享受同等待遇。
*新格兰纳达政府对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保证,美利坚合众国的[[公民]]、政府、[[工业产品]]及商品以现有或将有的任何[[交通工具]]通行[[巴拿马海峡]]的[[权利]]畅通无阻。
*在任何陆路或[[运河]],不向美利坚合众国的公民及其货物征收多于新格兰纳达公民及其 [[ 货物 ]] 的过路费。
*美利坚合众国对新格兰纳达保证巴拿马地峡的完全中立性,以使条约有效期间,任何时刻两大洋之间的自由通行不被中断。
*[[美国|美利坚合众国]]也同样保证新格兰纳达的主权与所有权,及对上述区域的占有。
该条约正式开始了美国与巴拿马的 [[ 经济关系 ]] [[ 社会关系 ]] [[ 政治 ]] 关系,并延迟了巴拿马地峡从新格兰纳达分裂出来,阻止了十九世纪下半叶的[[解放运动]]。
==参考文献==
[[Category:578 國際關係]]
40,931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