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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08重機槍,由海勒姆·馬克沁1884年開發的馬克沁機槍發展而來。是德軍在一戰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重機槍,由於初期在史賓道(Spandau)生產,故又名史賓道機槍,它還發展出了MG08/15、MG08/18等衍生型號,20世紀30年代中華民國在它的基礎上開發出了二四式重機槍。由於MG34的產量不足,德軍在二戰中依然在陣地戰中使用MG08重機槍[1]。雖然MG08使用帆布彈鏈受影響且重複使用次數有限,但其水冷原理和可靠的結構使其可無間斷地連續發射上千枚彈藥,這方面優於氣冷的MG34/42。

目錄

歷史

1892年,一家名為Ludwig Loewe的公司跟馬克沁簽訂了為期7年的生產合同,以生產馬克沁機槍。1899年合同到期後德意志武器與彈藥公司(Deutsche Waffen und Munitionsfabrik (DWM)公司繼續為德國武裝部隊生產這種機槍並命名為MG99,它和同時期其它馬克沁機槍的主要差別在於槍架不同。兩年後MG99的黃銅冷卻水套筒被換做更經濟制並被稱為MG01,在MG01的基礎上最終誕生了MG08。

MG08作為壕溝戰重機槍用於第一次世界大戰,一戰開始的時候德軍每個步兵團配備一個裝備6挺MG08的機槍連,每個連有4名軍官、10名士官和83名士兵,1915年給每個團增加了第二個機槍連,到1916年又增加了第三個並將機槍連分別配備給每個營,1917年春每個連的機槍數增長到9挺,很快又進一步增加到12挺,戰爭末期,每個機槍連有4名軍官、7名士官、113名士兵,同時,使用機槍的戰術也發生了改變,由原先每挺機槍單獨提供正面火力變為多挺機槍相互配合組成火力屏障。1916年7月1日,德軍在索姆河戰役中依靠MG08機槍造成英軍五萬七千人傷亡[2],由於對MG08屠殺協約國士兵記憶猶新,凡爾賽條約對一次大戰後德軍的機槍數做了限制。規定德國可保留1926挺(792挺MG08和1134挺MG08/15),其餘都要交給戰勝的協約國,此規定後來增加至2336挺(861挺MG08和1475挺MG08/15)以應付德國國內治安混亂,但德國人把更多機槍以報廢為理由收藏起來,因此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當中仍可以見到。

結構

此槍和其他馬克沁重機槍一樣採用后座作用式,即是利用把子彈彈出的后座力去完成退彈殼和重新上彈,供彈系統使用的是帆布製成的不可散式彈鏈。槍口保護罩兼做消焰器,通常還會加裝一個圓形的小護盾以防止流彈、彈片破壞冷卻水套筒。當發射完一發子彈後,槍機仍然處於閉鎖狀態,槍管同槍機一起后座。槍機使用兩個用鉸鏈連接起來的支杆,它們位於槍管節套和槍栓之間,當槍栓位於槍管內時,兩個支杆排成直線承受住后座力並將其轉移到槍管節套上。整個槍機組件在槍匣內后座,位於槍匣左側的復進簧因此被拉伸(大多數槍械中復進簧是被壓縮)。經過一小段距離的后座後,肘節系統後方的拉機柄撞擊到槍匣壁右側的阻鐵,拉機柄因而旋轉上升同時放下肘節。開鎖後,空彈殼從槍管內排出,槍機端面抓住彈殼的邊緣向下滑動,將發射過的彈殼送到槍管下方,同抽取管排在一起。同時,槍機端面抽取一發新子彈並將其送到膛室後方。之後槍機開始復進,彈簧收縮將整個槍機組件向前推,肘節從彎曲狀態恢復成直立並向前推動槍栓。此時槍機端面同時抓着待發彈和空彈殼,在閉鎖過程的最後階段,槍機端面抬起,排彈管內的空彈殼被排出。此時如果按住扳機不放,擊針就會擊中底火,完成一次射擊。此槍原本發射尖彈(7.92x57IS),後來為了加強其穿透力而改為發射內藏鋼芯的重尖彈(7.92x57sS)。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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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