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首都機場爆炸事件
2013年首都機場爆炸事件是2013年7月20日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的爆炸事件。事件造成當事人受傷,3號航站樓二層B出口國際到達大廳被臨時封閉,未影響機場航班的正常進出。
目錄
調查
警方調查核實,引爆炸彈男子名為冀中星,山東菏澤人,因有意見訴求,上訪多年未果,在現場發放傳單被阻攔,遂引爆炸彈。 事件發生後,網友在新浪博客中搜索到署名為「冀中星」的博客稱自己於2005年在廣東東莞厚街鎮[1] 遇到警察巡邏查車,遭到治安隊員持鋼管追打,造成腰椎體骨折導致完全性癱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該博客隨後被刪除。當晚,東莞市信訪部門發布報告,報告中稱冀中星曾於2005年就此事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因證據不足而敗訴,上訴後仍維持原判。隨後冀中星開始上訪,其本人及家人有過三次信訪記錄。2010年,厚街鎮公安分局曾救助過冀中星10萬元,與其簽訂了保證書,保證今後不再因為此事而到有關部門進行上訪。廣東省公安廳已責成東莞市公安局對網傳冀中星因在廣東東莞遭遇不公正對待而上訪一事進行徹底調查。 7月21日,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7月29日,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被正式批捕。8月13日,嫌疑人被移送至檢方審查起訴。
審判
2013年10月15日上午9時,「首都機場7-20爆炸案」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一審宣判。法院以爆炸罪判處被告人冀中星有期徒刑六年。
經過
事發地點位於首都機場T3航站樓二層的港澳台到達大廳B口外,目擊者稱看到一男子坐在輪椅上,一邊向前行進一邊大聲喊叫稱自己「有炸彈」,讓周圍群眾「躲遠點」,安保人員試圖阻止,但該男子從攜帶的白色包裹取出爆炸裝置,隨即發生爆炸。爆炸發生後煙霧隨即包圍了出口。
爆炸造成嫌疑人左臂斷裂,隨即被送往北京積水潭醫院救治,除此之外未造成其他人員傷亡。爆炸發生後,機場封閉了B出口並開闢其他路徑供旅客使用。警方人員在現場調查,並動用警犬尋找其他可能的爆炸物。同時接機區增派安保人員維持秩序。航班的起降並未受到影響,而機場的運營也在當晚恢復正常。次日,機場的安檢啟動防爆安檢預案,加大了防爆安檢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