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原
龚原(GongYuan)(约1043-1110),字深之,一作深父,号武陵,浙江遂昌马头庄(今云峰镇)人。宋嘉佑八年(1063)中进士。元丰年间(1078-1085)任国子直讲,被虞蕃诬控失官。哲宗即位后官复国子监丞,迁太常博士。绍圣(1094-1098)初,召拜国子司业,旋兼侍讲,迁秘书少监、起居舍人,擢工部侍郎。御史中丞安惇论其直讲时事,委以集贤殿修撰,知润州(今江苏镇江)。徽宗时任秘书监、给事中。因对哲宗丧服事持异议遭贬,出知南康军,改寿州。三年后复任修撰、知扬州,历兵、工二部侍郎,授宝文阁待制,知庐州(今安徽合肥)。后又因谏官陈瓘抨击蔡京事牵累,落职和州(今安徽和县)。后起任亳州(今安徽亳县),卒于任,终年67岁。
龚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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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约1043年 |
国籍 | 北宋 |
别名 | 字深之,一作深父,号武陵 |
知名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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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时曾师从王安石,王安石实行变法时,积极参与,并将王安石父子所撰的《字说》、《洪范传》、《论语·孟子义》等刊印传送,宣传变法维新。著作颇多,有《易讲义》、《读解易义》、《周易图》、《春秋解》、《论语解》、《孟子解》、《文集》、《颖川唱和集》等。
目录
人物简介
时称括苍先生(《道乡集》卷二八《括苍先生易传序》)。仁宗嘉佑八年(一○六三)进士(《宋元学案》卷九八)。神宗熙宁四年(一○七一),为国子直讲(《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八)。哲宗即位,为国子丞,太常博士,加秘阁校理,充徐王府记室。元佑八年(一 ○九三),出为两浙转运判官(同上书卷四八四)。元符元年(一○九八),权工部侍郎兼侍讲,出知润州(同上书卷五○一)。徽宗即位,入为秘书监,进给事中。黜知南康军,改知寿州。建中靖国元年(一一○一),知杭州(《乾道临安志》卷三)。崇宁元年(一一○二),知扬州(《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七之三六)。召为工部侍郎,移兵部,除宝文阁待制、知庐州。夺职居和州,起知亳州,命下而卒,年六十七。有文集七十卷(《宋史·艺文志》),已佚。《东都事略》卷一一四、《宋史》卷三五三有传。
龚原传
龚原,字深之,处州遂昌人。少与陆佃同师王安石。进士高第,元丰中为国子直讲,以虞蕃讼失官。哲宗即位,诣诉理所得直,为国子丞、太常博士。方议祀北郊,原曰:"合祭,非理也。天子父天母地,既不为寒而废祠,其可为暑而辍行?此汉儒陋说尔,愿亟正之。"加秘阁校理,充徐王府记室,出为两浙转运判官。
绍圣初,召拜国子司业,入对,帝问曰:"卿历徐邸官,何为补外,得非大臣私意乎?"对曰:"臣出使乡部,获知民间事宜,臣素知如是,不知其因也。"旋兼侍讲,迁秘书少监、起居舍人,权工部侍郎。为曾布所重。安惇论其直讲时事,以集贤殿修撰知润州。
徽宗初,入为秘书监,进给事中。时除郎官五人,皆执政姻戚,悉举驳之。又论郝随得罪,不得居京师,邓洵武不宜再入史院。朝论谓帝为哲宗服,当循开宝故事,为齐衰期。原曰:"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一也。"主议者斥其妄,黜知南康军,改寿州。俄用三年之制,乃复修撰,知扬州。还朝,历兵、工部二侍郎,除宝文阁待制、知庐州。陈瓘击蔡京,原与瓘善,或谓原实使之,夺职居和州。起为亳州,命下而卒,年六十七。
初,王安石改学校法,引原自助,原亦为尽力。其后,司马光召与语,讥切王氏,原反覆辨救不少衰。光叹曰:"王氏习气尚尔邪!"为司业时,请以安石所撰《字说》、《洪范传》及子雱《论语》、《孟子义》刊板传学者。故一时学校举子之文,靡然从之,其弊自原始。
《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宋史·卷三百五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