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
机构简介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是协助省政府领导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办公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地)政府(行署)请示省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地)政府(行署)对省政府决定事项、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省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五)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省政府总值班工作,上传下达重要情况,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六)负责为省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负责《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工作;负责省政府机关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承办省政府及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规则
为了加强公文审核把关工作,进一步精简文件,提高公文质量,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2]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以下简称省政府文件)发文办理工作规则如下:
一、省政府文件发文办理工作基本要求
在省政府文件发文办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遵循“坚持政策,严谨细致,注重质量,精益求精”的原则,切实把好行文关、内容关、政策关、法规关、文字和格式关,努力精简文件,提高公文质量。
二、省政府文件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省政府文件主要有16种(省政府令、黑政发、黑政议、黑政函、黑政综、黑政发电、黑政明传、黑政办发、黑政办发电、黑政办明传、黑政办函、黑政办综、黑政办调、黑政办文、白头文、内部情况通报)。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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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