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邀憲
生於1848年,卒於1905年,字公度,別號人境廬主人。廣東嘉應州(今梅縣)人,舉人出身。1877年(光緒三年)被任命為駐日本公使館參贊,研究日本問治維新歷史,撰寫《日本國志》。
黃邀憲 | |
---|---|
1882年調任駐美國舊金山總領事。後任駐英公使館參贊和新加坡總領事,1895年《馬關條約》簽訂,在上海加入強學會。次年,出貨參與創辦《時務報》,以救亡圖存為己志。1897年代理湖南按察使,協助湖南巡撫陳寶箴推行新政,延聘梁啓超為時務學堂主講,並禁女子纏足,仿西方國家巡警制度設立保衛局,參加南學會活動。1898年,滿清政府任命為出使日本大臣,但因病未能就任。戊戌政變後,被彈劾,著《人境廬詩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