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草 (大字)
鹿草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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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草,原称鹿仔草,是台湾嘉义县鹿草乡的一个传统地域名称,也是全乡行政中心所在地,位于该乡中部及北部。相较于今日行政区,其范围大致包括下麻村西部凸出部分的西大半部、鹿东村不含东北部及东南端、后寮村西南部、鹿草村不含南端、西井村不含西南端及西部北侧凸出部分、重寮村西北端、施家村西北端、豊稠村南半叶东部凸出部分及北半叶东南端。
目录
历史
台湾日治初期,鹿草地区为一街庄,称为“鹿仔草庄”,隶属于鹿仔草堡。该庄北与马稠后庄、顶港仔墘庄、后藔庄为邻,东与下半天庄、山仔脚庄为邻,南边为中藔庄、施厝藔庄,西边为竹仔脚庄、海丰庄、新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废县厅改设二十厅,该庄隶属于嘉义厅。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6月,该庄编入“鹿仔草区”,隶属于嘉义厅。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并二十厅为十二厅,鹿仔草区仍隶属于嘉义厅。1920年(大正九年),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废十二厅改设五州二厅,该庄改制并雅化为“鹿草”大字,隶属于台南州东石郡鹿草庄。[2]
聚落
本地区发展较早的聚落有鹿仔草、镇平等,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图上已有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