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湖书院
鹅湖书院位于中国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鹅湖镇境内,地处鹅湖山北麓,距河口镇约15千米,1957年被列为第一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被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鹅湖山上有湖,多生荷花,故名“荷湖”。东晋时龚氏居山蓄双鹅,育子数百,羽翮成乃去,改名“鹅湖”。唐大历年间,大义禅师驻山中,在山麓建仁寿院,后因山名而改称鹅湖寺。佛门称禅师为“信州鹅湖大义禅师”或“鹅湖大义禅师”。
南宋淳熙二年(1175年),朱熹、吕祖谦、陆九渊、陆九龄等人在此聚会讲学,史称“鹅湖之会”。后人在此建“四贤祠”。南宋淳祐十年(1250年),改名为“文宗书院”。元皇庆二年(1313年),增建“会元堂”。明景泰年间又重修扩建,并正式定名“鹅湖书院”。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新筑山门、牌坊、大堂、泮池、拱桥、碑亭、御书楼等建筑。
目录
简要介绍
历史沿革
南宋淳熙二年(1175),朱熹、吕祖谦、陆九龄、陆九渊在此聚会讲学。四子殁,信州刺史杨汝砺筑“四贤祠”以资纪念。淳祜十年(1250),朝廷命名为“文宗书院”。明景泰四年(1453)重建时,称“鹅湖书院”。书院建筑背山面畈,占地约5400平方米。八百余年来,递废兴,建筑规模几经变动。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修建后的基本布局为:院墙前临照塘,墙内左义门、右义门。建筑共六进:一、头门;二、青石碑坊;三、泮池,池上有雕栏石拱桥,泮池两各有一碑亭;四、仪门,三楹,两翼有庑廓;五、会元堂,五楹;六、御书楼。东西两廓各有读书号房20幢。1957年,江西省文化厅拨款重修,1959年,被列为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大革命”期间,遭“红卫兵”的破坏。1983年,省文化局拨款重修,并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05月25日,鹅湖书院作为明至清时期古建筑,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书院占地8000平方米。书院前面有石山作屏,山巅巨石覆盖,石尖耸立,千姿万态,突兀峥嵘。左右两侧山势合抱,重峰叠峦,苍翠欲滴。其左侧山顶,还有飞瀑倾泻而下。书院所在的山谷小平川,更是古木参天,曲径流泉,幽静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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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鹅湖书院800年:弦歌未沉,古朗于今,光明网,2018-11-27
- ↑ 铅山鹅湖书院——古代江西四大书院之一,古建家园,2020-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