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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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扶(?-850年7月14日[1]),字相之,唐朝官员,唐宣宗年间任宰相。
魏扶虽居高位,但作为唐朝官史的两唐书没有他的传,故其家世几无记载。据《新唐书·宰相世系二(魏氏)》,他的祖父叫魏盈,父亲叫魏昌,均无官职。[2]《全唐诗》收入了魏扶的三首诗并对他做了简单介绍,称他在唐文宗大和四年(830年)中了进士。[3]主考官为时任礼部侍郎郑澣。[4][5]
魏扶曾主观科考,选王凝为进士甲科。[6]唐宣宗大中元年(847年)二月,[7]魏扶在礼部侍郎任上奏称自己今年所放进士三十三人,其中封彦卿、崔琢、郑延休三人都有词艺,为时人所称,都因父兄现居重位而不得中选。诏令翰林学士承旨、户部侍郎韦琮重考。九月,与前宰相潮州司马李德裕素来不和的白敏中、令狐绹、崔铉指使前永宁县尉吴汝纳告发先前会昌四年(844年)淮南节度使李绅杀其弟江都县尉吴湘事,时任御史中丞的魏扶与大理卿卢言、刑部侍郎马植说:“李绅杀无罪之人,李德裕促成其冤,还为此黜退御史(崔元藻),罔上不道。”于是李德裕被贬为崖州司户参军事。[8]二年(848年)十一月,魏扶在兵部侍郎、判户部事任上奏请天下州府钱物、斛斗、文簿都委录事参军专判,仍与长史通判,至交代时具数申奏。[9]三年(849年)四月,魏扶以正议大夫、行兵部侍郎、判户部事、上柱国、钜鹿县开国男、食邑五百户、赐紫金鱼袋被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实质宰相。[10][11][12]他与同僚宰相令狐绹因同为郑澣门生,为报恩,数次张扬郑澣子郑从谠的声誉,使其被提拔为中书舍人。[4][5]四年(850年)六月,魏扶在宰相任上去世。[1][13][14]
魏扶还曾作《对毒药供医登高临宫判》。
魏扶之子魏筜字守之,官至刑部侍郎。
目录
注释及参考文献
- ↑ 1.0 1.1 《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九:“大中四年庚午,公元八五零年……六月,戊申,兵部侍郎、同平章事魏扶薨。”
- ↑ 《新唐书》卷七十二存档副本. [2008-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1-20).存档副本. [2010-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6-20).
- ↑ 《全唐诗》:“魏扶,太和四年进士第,大中三年兵部侍郎同平章事。诗三首。”
- ↑ 4.0 4.1 《旧唐书》卷一百五十八
- ↑ 5.0 5.1 《新唐书》卷一百六十五
- ↑ 司空图《故宣州观察使检校礼部王公行状》
- ↑ 《册府元龟》作正月事。
- ↑ 《新唐书》卷一百八十
- ↑ s:请委录事参军专判钱物斛斗文案奏
- ↑ 《旧唐书》卷一十八下
- ↑ 《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八:“大中三年己巳,公元八四九年……夏,四月,……兵部侍郎、判户部魏扶同平章事。”
- ↑ 沈询《崔铉魏扶拜相制》
- ↑ 《新唐书》卷八
- ↑ 《旧唐书·宣宗纪》作十月以中书侍郎被罢相,疑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