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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銘暄

高銘暄

高銘暄(1928.5.24-)男,浙江省台州市玉環縣人。1951年從北京大學法律系(本科)畢業,1953年從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畢業,現任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名譽院長、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榮譽一級教授 ,兼任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委員 、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榮譽委員、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國際刑法學協會名譽副主席暨中國分會名譽主席。高銘暄是當代中國著名法學家和馬克昌教授合稱為中國刑法學界「北高南馬」。

目錄

人物經歷

1928年(民國十七年)5月24日 出生於浙江省台州市玉環縣鮮迭村,父親在上海在特區法院擔任書記官,年幼的高銘暄留在家鄉跟着祖母生活。小學畢業後,高銘暄以優異的成績進入溫州甌海中學(後改名為溫州四中)讀書。

1944年春季,高銘暄考入溫州中學高中部。

1947年高中畢業後,由於父親從事的是司法工作,因此在選擇專業時,高銘暄的第一想法就是報考法律專業。由於優異成績同時被浙江大學法學院、復旦大學法學院、武漢大學法學院三所大學同時錄取,考慮到父親在杭州地方法院當推事,自己在杭州讀書,能和父親住在一起,最終選擇了浙江大學法學院就讀。

大學期間,浙江大學校長竺可楨從武漢大學請來了法律系主任李浩培教授,擔任新組建的浙江大學法學院院長,李浩培先生講授的刑法學引起高銘暄極大的學習興趣,並感覺到刑法裡面有學問很深,很大,下了決心好好學習。

1949年5月3日,杭州解放,高銘暄利用暑假參加了中共杭州市委組織的青年幹部學校的學習,講課的都是中共著名政治活動家,如譚啟龍、張勁夫等。1949年9月由於浙江大學法學院被迫停辦,法學院的學生只能轉系或者參加地方工作。面臨選擇高銘暄決定繼續學習法律,為了支持高銘暄,李浩培就把他舉薦給了自己在東吳大學上學時的同學——北京大學法律系主任費青教授,費青教授是著名的國際法專家,是社會學家費孝通的哥哥,費青教授同意接收高銘暄。1949年9月16日,高銘暄告別父母北上,轉學到北京大學法律系繼續讀書。

1951年7月,高銘暄從北京大學畢業時,正值新成立的中國人民大學要招收10名研究生。北京大學法律系領導在徵求高銘暄的分配志願時,他選擇繼續做一個刑法學研究生。師從前蘇聯著名刑法學家貝斯特洛娃教授、達瑪亨教授、尼古拉耶夫教授和柯爾金教授,成為較早地系統學習和研究蘇聯刑法理論的中國青年學者。

1953年8月高銘暄研究生畢業後,留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教研室任教。

1954年到1979年期間,高銘暄先生參與了中國第一部刑法典的起草工作。

1956年5月,高銘暄被評為講師。1980年5月被評為副教授,1983年5月,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晉升為教授。

1984年1月,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成為中國刑法學專業第一位博士研究生導師,從此結束了新中國不能自己培養刑法學博士的歷史,同年,高銘暄獲得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譽稱號。

1983年-1986年擔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主任,1990年-2003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務委員會主任、國務院學位委員會。1985-2003年期間還擔任第二、三、四屆學科評議組成員暨法學組召集人、擔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會長。1999年-2009年擔任國際刑法學會副主席兼中國分會主席。

2001年,高銘暄被評為「全國師德先進個人」。

2001年,為了提攜後學,高銘暄不再擔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會長。   2003年,高銘暄也不再擔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暨法學組召集人。

2005年被授予中國人民大學首批榮譽教授稱號,2009年被授予中國人民大學首批榮譽一級教授稱號。[1]

高銘暄現任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名譽院長、特聘顧問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榮譽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國際刑法學協會副主席暨中國分會名譽主席。

主要作品

截至2012年,高銘暄有專著6部,主編、參與著述100餘部,論文300餘篇。 其中,1993年他主編的《新中國刑法科學史》,填補了新中國法學發展史研究的空白。1994年10月,主編的法學專著《刑法學原理》三卷本集納了中國刑法總則理論領域的重要成果,以其高品位的學術水平和突出的實用價值榮獲國家圖書最高獎項——「第二屆國家圖書獎」。

著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孕育和誕生》 《刑法總則要義》 《刑法學原理(三卷本)》 《刑法問題研究》 《新編中國刑法學》 《21世紀刑法學新問題研討》 《中國區際刑法與刑事司法協助研究》 《當代國際刑法的理論與實踐》 《刑法論叢》 《刑法熱點疑難問題探討》 《刑法專論》 《刑法肄言》 《高銘暄自選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孕育誕生和發展完善》 《刑法續言》

論文

《刑法為什麼要規定時效?》 《組織越獄罪與脫逃罪》 《略論搶劫罪》 《論依法從重從快方針的法律意義》 《犯罪構成的概念和意義》 《軍人違反職責罪的認定》 《論我國刑法中的一罪和數罪》 《論量刑的一般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產生及基本原則》

《搞好教學改革,為培養具有較高水平的法律專門人才而努力》 《談談我國刑法公布施行以後的補充和修改》 《高銘暄教授在北京學區法律系第一次面授課上的講話》 《向全國法院幹部 業餘法律大學的學員們致意》 《新中國刑法學研究概論——《新中國刑法學研究綜述(1949—1985)》序言》 《刑法特別法規的立法原則初探》

《關於「法人犯罪」的若干問題》 《日益蓬勃深入的刑法科學——1986年刑法學發展巡禮》 《犯罪未遂專題研究的新進展——《犯罪未遂的理論與實踐》一書序言》 《國外死刑制度及關於死刑的學術觀點綜述》 《加強刑法研究保障體制改革——中國刑法學研究會第二屆代表大會部分學術情況綜述》 《論刑事責任》 《樹立社會主義的經濟犯罪觀》 《1987年刑法學研究進展概覽》 《略談兩個《補充規定》的立法意義》 《社會主義商品經濟與刑法觀念的轉變》 《我國刑法學研究的豐碩成果——《全國刑法碩士論文薈萃(1981屆—1988屆)》》 《中國刑事立法十年的回顧與展望》

《略談刑法修改的指導思想》 《1988年刑法學研究進展概覽》 《十年來的刑法學研究》

主要成就

教育貢獻

1984年1月,高銘暄成為中國刑法學專業第一 位博導,從此結束了新中國不能自己培養刑法學博士的歷史,並招收了第一批博士有趙秉志(北京師範大學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暨法學院院長、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長)、陳興良(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之後相繼培養了周振想(原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副院長,2004年3月因病去世)、姜偉(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王勇(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張智輝(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所長)、黃京平(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邱興隆(廈門大學教授,兼任湖南醒龍律師事務所主任) 、張軍(中紀委副書記)等博士,截至2015年,共培養了57位博士。

法學成就

參與制定新中國第一部刑法

高銘暄是惟一自始至終參與第一部刑法典制定的學者,此後,刑法典的修訂,部分刑事立法解釋、刑事司法解釋的出台,都包涵着他的睿智和心血以及追求法治的夢想。1954年高銘暄在刑法起草班子開始工作,歷時25年,共擬出38稿 ,於1979年刑法正式被頒布通過。刑法典的通過,使中國法制建設往前邁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結束了新中國沒有刑法典的歷史。

成立法學發展基金

2002年12月28日在中國人民大學逸夫會議中心成立了「高銘暄刑法學發展基金」,這是中國首個以刑法學家命名的基金。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研中心發起創立了該基金,基金宗旨是傳承和發揚以高銘暄教授等為代表的老一輩刑法學者的治學精神、獎掖和激勵刑法學界的青年才俊,繁榮和發展中國刑法學教學科研,推進中國刑事法制建設的進程。[2]


2009年8月17日,由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暨法學院主辦的「京師高銘暄刑事法學發展基金」成立座談會在雲南省昆明市隆重舉行,這標誌着以北師大刑科院名譽院長高銘暄教授命名並得到北師大教育基金會規範管理的「京師高銘暄刑事法學發展基金」的正式成立。高銘暄發起成立「京師高銘暄刑事法學發展基金」希望以其綿薄之力促進中國刑事法學事業的發展與繁榮,推動中國刑事法治建設的進程。

獲獎記錄

高銘暄先後獲得了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師德先進個人」吳玉章優秀科研獎等榮譽,並被收人英國劍橋世界名人錄和中國多種版本的著名學者、著名法學家名錄。

2015年4月15日,高銘暄在卡塔爾多哈聯合國大會上榮獲國際社會防衛學會頒發的「切薩雷·貝卡里亞」大獎。 「切薩雷·貝卡里亞」獎規格非常之高,素有「刑法學界的小諾貝爾獎」之稱,國際社會防衛學會這次舉行的頒獎大會,把崇高的「切薩雷·貝卡里亞」獎頒發給一位中國刑法學者,這是具有歷史性突破意義的,因為中國刑法學者未有獲得過這樣有分量的國際性大獎。

人物評價

高銘暄教授始終活躍在中國法學教育戰線,在刑法學體系結構、刑事立法、犯罪構成、刑事責任、死刑政策等方面的研究頗多建樹,被法學界譽為「刑法學泰斗」、「新中國刑法學奠基人之一」。(人大新聞網評價)

高銘暄是新中國刑法學的主要奠基者和開拓者,親歷、見證了中國刑法立法發展的軌跡。(京華網評價)

高銘暄是著名法學家和法學教育家,一個個重要刑事法規的問世、修改與諮詢與他有關,新中國的首位刑法學博士與首位國際刑法學博士的培養傾注有他的心血。(陝西法治網)

高先生辛勤耕耘,著述等身,講壇三尺,桃李天下,為我國法學教育和研究的發展,為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和進步作出卓越貢獻!(京師高銘暄刑事法學發展基金會暨趙秉志院長評價)

高老師對學術問題,對立法問題的嚴肅、認真的精神,值得我們好好學習。(王作富教授評價)

高銘暄教授的善於積累以及對待科學、知識的態度,堪稱我們學習的榜樣。從1954年到1981年,再從1981年到1931年後的2012年,這不是十年磨一劍,而是三十年磨一劍,這樣的積累,這樣踏實的學風、文風,真的是一代楷模,值得我們好好學習。(中紀委副書記張軍評價)

高銘暄教授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學科建設作出了奠基性的卓越貢獻。(中國人民大學校長陳雨露評價)

高銘暄教授的教育思想不僅需要回顧和總結,更需要付諸教育實踐,使之不斷傳承光大。(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王利明評價)

高銘暄教授以世界高度看待一國問題的教育眼光,以歷史觀照現實,理論結合實踐的教學方法,不僅豐富了法學院的教學內涵,更值得其它學科和學院參考借鑑。(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評價)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