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启云
高启云 (1914.3—1988.9) ,原名高启方,又名高云青。山东省临朐县赵家楼村人。历任(建国前)中共郓城县中心县委书记、临朐县独立团政委、新泰县委书记、莱芜县委书记、鲁中区党委一地委副书记、华东党校副科长、华东局组织部组织科长、山东分局组织部组织科长;(建国后)中共济南市委常委、工业部长,市委副书记、书记,山东省人民委员会秘书长,省工业交通生产委员会副主任、主任,省计划委员会主任,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副省长,淄博市委第一副书记、市革委第一副主任,省计委党的核心小组组长、主任,省革委生产指挥部党的核心小组成员、副主任,省委常委、省革委副主任兼省科委党组书记、主任,省委书记等职。曾被选为省人大代表和全国第六届人大代表。
高启云 | |
---|---|
原文名 | Gao Qiyun |
出生 |
1914年3月 山东省临朐县赵家楼村人 |
逝世 | 1988年9月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曾任山东省委书记 |
目录
人物经历
- 1934年春考入济南山东第一乡村师范学校,开始学习马列主义,进行抗日救亡宣传。
- 1936年3月在济南乡村师范学校加入中国共产党。夏,发展了高奋等进步青年入党。7月,建立赵家楼村党支部。
- 1937年下半年到济宁乡农学校校长训练班学习,任学校临时党支部书记。
- 1938年1月调任郓城中心县委书记,为培养和发展党员、建立基层党组织作出了重要贡献。10月,到山东分局学习。年底,奉命回到原籍临朐,先后任临朐独立团政治处主任、政委等职。
- 1939年以后,先后任新泰县委书记、县大队政委、鲁中区党委一地委委员、宣传部长兼莱芜县委书记等职。
-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在环境恶劣、条件极其困难的抗日战争时期,团结带领群众,积极发展抗日武装,建立民主政权,坚持对敌斗争。
- 1952年2月任中共济南市委工业部部长,次年1月任市委副书记。
- 1954年12月至1955年11月任市委第一书记。1954年由于“向明事件”受到错误处理,但他仍然无条件地服从组织决定,兢兢业业地工作。
- 1955年后历任山东省政府秘书长、省计划委员会主任、山东省副省长、中共山东省委常委。
- 1979年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
- 1983年离职休养。他长期主管经济工作,为山东省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 1988年9月在济南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