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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置业贷款计划

香港置业贷款计划
图片来自spacious

香港置业贷款计划香港政府多年内推出不同置业贷款计划,以贷款方式推动住屋需要市场化,其目标主要针对首次置业的市民。香港政府不同部门在不同年代因应不同社会环境推出不同的贷款计划,如首次置业货款计划自置居所贷款计划置业资助贷款计划等。各样贷款计划主要由英殖时期开始推行,香港主权移交后曾就贷款计划作整合,及至香港SARS事件后,房地产价格急跌的同时,房委会亦终止置业资助贷款计划,为香港的置业货款计划划上句号。

目录

介绍

其他有关置业但非贷款形式的计划,如重建置业计划租者置其屋计划(租置计划),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计划),均容许合资格市民同时申请其他贷款计划,以不同程度加速住屋市场化的步伐。

历史

英殖时期

1988年,港英政府与房委会达成财务安排,使房委会财政独立,需自负盈亏。同年四月,锺逸杰(首位任非官守成员)被委任为房委会主席,房委会亦于同月推行自置居所贷款计划,配合1987年推出的俗称富户政策的房屋资助政策,软硬兼施把公屋租户推向住屋市场,以便重新编配腾出的公屋单位。

董建华时期 (1997 - 2005)

1997年主权移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订立长远房屋计划,目标是在十年内把市民自置居所比率推到70%,加速住屋需求市场化。[1]次年四月,房协推出首次置业货款计划,针对解决中产家庭因被公共房屋政策排除所产生的置业需求。

2002年受亚洲金融危机科网股泡沫爆破等因素影响,香港政府重新定位房屋政策,政府提出结束租者置其屋计划(租置计划),同时提出把首次置业贷款计划与自置居所货款计划合并成置业资助贷款计划[2]该计划于2003年推出,至此香港的置业贷款计划终被重新统合到房委会辖下处理,唯在受SARS事件对房地产价格的负面影响下,房委会便于2004年以尽量减少对物业市场的干预为由,终止置业资助贷款计划,此后香港便再无任何置业贷款计划。

曾荫权时期(2005 - 2012)

2000年中后期,SARS事件的负面影响渐褪,唯2002年的挽救楼市措施“孙九招”,使政府停止卖地并停售居屋,令供应减少,做成SARS后香港楼价不断𩙪升,地产霸权一词亦成为一时的流行用语。2010年,有关资助置业的相关课题重回市民舆论空间,在复建居屋和活化居屋第二市场外,主流意见亦指出要增加房屋供应,才能确保楼市健康平稳发展。同时,置业货款计划亦被重提。

参考文献

  1. 财务委员会讨论文件1997年1月9日. www.legco.gov.hk. 财务委员会. 1998年1月9日 [2017-12-09]. 
  2. 全新置业资助贷款计划即将推出. www.info.gov.hk. 香港政府新闻网. 2002-12-16 [2017-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