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网民投诉圣经不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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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网民投诉圣经不雅事件发生于2007年5月15日至17日,期间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收到不少有关《圣经》内容淫亵及不雅的投诉,截至17日傍晚累积有超2,000多宗投诉。
目录
介绍
有人怀疑这些投诉是因为受到《香港中文大学学生报》情色版事件影响,而有网民作出的报复行为。但无可置疑,投诉《圣经》的行动的确紧随著《中大学生报》被评为二级不雅物品而发生,而且召集人亦多次引用《中大学生报》为对比对象。《中大学生报》编委会于5月17日表示,群众要求将《圣经》送检一事与编委会无关,亦不知有人作出行动。
此外,事件亦掀起一连串的投诉活动,包括有市民投诉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不雅、中国文学著作《金瓶梅》不雅、佛教经典《景德传灯录》血腥,美女与野兽人兽交等。
外国传媒报导
英国传媒Scotsman.com及美国传媒福克斯新闻频道于5月16日转载有关报道。[1] [2]
“令人战栗的圣经”投诉信内容
敬启者:
投诉香港圣经公会出版的《圣经》和合本新旧约全书含不雅内容
本人现向影视处投诉香港圣经公会出版的《圣经》和合本新旧约全书含大量不雅内容。该刊物内含大量暴力、血腥、色情、迷信等意识不良的情节,其中包括女儿迷奸父亲 (创世纪19:31-36)、父亲把女儿推给别人强奸(创世纪19:5-8)、把妾士推给别人强奸致死然后再碎尸(士师记19:24-29)、耶和华使女子赤露下体(以赛亚书3:16-17) 、耶和华叫人吃粪便(以西结书4:12-15)、吃人肉(撒迦利亚11:9)、以西结书5:10)等等。该等情节远远超出社会可以接受的道德底线,严重抵触传统和现今世代的伦理价值,不适合当作第一类刊物出售或借予未满18岁人士观看,以免毒害下一代的心灵。本人要求影视处向淫亵及不雅审裁处呈交由香港圣经公会发行的《圣经》作评级。兹将部份含暴力、血腥、迷信等经文细列如下,供影视处及审裁处参考:
迷奸父亲
《圣经》中的义人罗得的两个女儿因为无后,相继迷奸父亲,各自还诞下儿子(创世纪19:31-36)。
“ 罗得因为怕住在琐珥、就同他两个女儿从琐珥上去住在山里。
他和两个女儿住在一个洞里。大女儿对小女儿说、我们的父亲老了、地上又无人按著世上的常规、进到我们这里。
来、我们可以叫父亲喝酒、与他同寝。这样、我们好从他存留后裔。
于是那夜他们叫父亲喝酒、大女儿就进去和他父亲同寝。
他几时躺下、几时起来、父亲都不知道。
第二天、大女儿对小女儿说、我昨夜与父亲同寝、今夜我们再叫他喝酒、你可以进去与他同寝。
这样、我们好从父亲存留后裔。
于是那夜他们又叫父亲喝酒、小女儿起来与他父亲同寝。他几时躺下、几时起来、父亲都不知道。
” ──创世纪19:30-38 早前中大学生报中只是两句没有直接描述性行为的“你会唔会幻想过同阿爸阿妈兄弟姐妹做爱?”及“你有冇装过佢地冲凉、换衫、自慰、做爱?”也被视为鼓吹乱伦,评为不雅刊物。圣经这般描述肯定不止鼓吹乱伦,还企图把乱伦合理化、正常化!而且有关经文还仔细描述参与乱伦的人脉关系、参与人数、对话及地点,意识严重不良。
把女儿推给别人强奸
除了乱伦,《圣经》还描述这个义人为了保护家中的客人,竟把自己两个亲女儿送给别人强奸(创世纪19:5-8)。这被称为唯一义人的行为实在令人侧目,亦严重扭曲今天我们社会共同接受与遵守的人伦关系,利用子女对父母的信心作出禽兽不如的性侵犯,与社会大众打击儿童性侵犯的努力背道而驰!
把妾士推给别人强奸致死然后再碎尸
“ 我有个女儿、还是处女、并有这人的妾、我将他们领出来任凭你们玷辱他们、只是向这人不可行这样的丑事。 那些人却不听从他的话.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给他们、他们便与他交合、终夜凌辱他、直到天色快亮才放他去。 天快亮的时候、妇人回到他主人住宿的房门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 早晨、他的主人起来开了房门、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妇人仆倒在房门前、两手搭在门槛上。 就对妇人说、起来、我们走罢.妇人却不回答。那人便将他驮在驴上、起身回本处去了。 到了家里、用刀将妾的尸身切成十二块、使人拿著传送以色列的四境。
” ──士师记19:24-29 虽然电影《人肉叉烧包》以真正发生过的谋杀案件作为主题,但由于内容涉及血腥和暴力,所以被评为第三级,依法禁止发布予未满十八岁的人士。上面引述的《圣经》章节,其血腥及暴力程度与《人肉叉烧包》相若。若按照同一的标准,以上的经文实属不雅、过份血腥及暴力,理应依法禁止发布予未满十八岁人士。
耶和华使女子赤露下体
“ 耶和华又说、因为锡安的女子狂傲、行走挺项、卖弄眼目、俏步徐行、脚下玎珰. 所以主必使锡安的女子头长秃疮、耶和华又使他们赤露下体。
” ──以赛亚书3:16-17
吃粪便
“ 你吃这饼、像吃大麦饼一样、要用人粪在众人眼前烧烤。 耶和华说、以色列人在我所赶他们到的各国中、也必这样吃不洁净的食物。 我说、哎、主耶和华阿、我素来未曾被玷污、从幼年到如今没有吃过自死的、或被野兽撕裂的、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 于是他对我说、看哪、我给你牛粪代替人粪、你要将你的饼烤在其上。
” ──以西结书4:12-15
吃人肉
“ 我就说、我不牧养你们.要死的、由他死.要丧亡的、由他丧亡.馀剩的、由他们彼此相食。 ” ──撒迦利亚11:9 “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向你施行审判、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方原文作风〕 ” ──以西结书5:10
总结
如此不雅的内容在《圣经》中比比皆是,在此不作冗赘描述,请另行参阅附件内容。
本人必须重申《圣经》部份内容的确有发人深省的道理,可作教学素材,然而,正如上面引述的经文所示,《圣经》也毫无疑问地载有大量不雅的内容,若儿童或青少年在没有限制的情况下接触这些经文,将会对性产生扭曲的观念,亦会视暴力为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设立的目的,是保护心智尚未成熟的儿童和青少年,不被不雅及淫亵的刊物和物品荼毒。不论刊物是否属于某一宗教的典籍,亦不是抗辩的合理理由。只要该刊物含有不雅或淫亵的元素,也应被列为第二类别或第三类别。
本人深深明白宗教自由的重要性,亦无意借此攻击任何宗教,但宗教自由绝不可被滥用来包装极度色情血腥的内容。本人要求影视处能客观公正评定《圣经》为第二类别的刊品,并马上停止让未经删剪色情血腥部份的《圣经》,继续在各大中小学、图书馆、教会、书店甚至家中,发布、传阅、展示、借予未满18岁的儿童及青少年。盼望影视处及审裁处可以公正持平地处理。谢谢!
此致 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
附件:
A. 残害儿童:列王记下 2:23 - 2:24/诗篇 137 : 9/创世纪 22:2- 22:12/列王记上 14:12/以赛亚书 13:16/何西阿书 13:16/列王记下 6:28- 6:29
B. “谋杀” 以及 “阻止尸体合法殓葬”, 涉及进食人肉,碎尸,烧尸及烹尸:以赛亚书 9:20- 9:21/撒迦利亚 11:9/耶利米哀歌 4:10/弥迦书 3:2- 3:3/耶利米书 19:9/以西结书 5:10/申命记 21:18- 21:21/申命记 13:6- 13:10/士师记 19:24- 19:29/民数记 11:1/申命记 28:15- 28:53/撒母耳记下 13:1-14/撒母耳记下 13:28- 13:29
C. 不正当价值观:出埃及记 21:23- 21:25/出埃及记 31:14- 31:15/申命记 22:14- 22:21
D. 自残身体:以西结书 23:34- 23:35
E. 伤害他人身体:启示录 19:2- 19:3/以西结书 23:25/申命记 25:11- 25:12
F. 集体暴力:以西结书 23:21- 23:24/民数记 15:32- 15:36/出埃及记 32:27- 32:28
G. 非礼:以西结书 23:26/以西结书 23:28-23:29/以赛亚书 3:16- 3:17/那鸿书 3:5
H. 鼓吹激凸:士师记 18:1- 18:29/约书亚记 8:25/撒母耳记上 15:3- 27:9/士师记 9:49/士师记 21:10/申命记 2:33- 32:25/民数记 31:7- 31:17/出埃及记 12:12- 12:29/利未记 10:1- 1 0:2
I. 无理据且荒谬的暴力:民数记 11:18- 11:20/民数记 11:31- 11:33/士师记 11:30- 11:39/出埃及记 20:5/路加福音 19:27/出埃及记 22:20/马太福音 12:32/马太福音 25:41/约翰福音 3:36/约翰福音 15:6/马太福音 13:49-50/创世纪 17:10- 17:14/创世纪 38:3- 38:7/出埃及记 9:15- 9:16/利未记 20:18/历代志下 21:14- 21:15/约翰福音 9:2- 9:3/利未记 10:1- 1 0:2
J. 非法禁锢:申命记 21:10- 21:13
K. 破坏环境:那鸿书 1:3- 1:5
L. 残疾歧视, 意图伤害他人身体:撒母耳记下 5:8
事件跟进
自从影视及娱乐事务处在5月20日以圣经是宗教文献,亦是人类文明的一部分,历代相传。认为这些源远流长的宗教文献或文学作品,并没有违反一般合理社会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礼教标准而拒绝跟进后,申诉专员公署在6月14日就这宗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决定对前者进行调查[3];虽然后者认为前者以依照程序去处理而裁定投诉不成立,但却批评前者的员工入职要求和评审机制均未达至标准而结束。[4][5][6]
参考文献
- ↑ 影视处不将《圣经》送检. 东方电子报. 2007-05-08 [2007-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5-21).
- ↑ Hong Kong Authorities Ponder Labeling Bible 'Indecent'. FOXNews.com. 2007-05-16 [2007-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5-18).
- ↑ 苹果日报:申诉专员决查影视处,2007年06月14日
- ↑ 香港独立媒体:内爆淫审制度之八: 微批申诉专员公署圣经事件调查报告,2007年11月22日
- ↑ 苹果日报:亵品巡查员被轰质素低 申诉专员列影视处7宗罪 促检讨评审制度,2007年11月25日
- ↑ 太阳报:仅具中学程度 申诉署质疑巡查员未有足够水准判断 ,2007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