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童軍總會
香港童軍總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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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童軍總會(Scout Association of Hong Kong),依據《香港法例》第1005章之《香港童軍總會條例》而設立,該法案賦予童軍總會權力經其會務委員會制定會章。該會章批准制訂各項規條以管理本會事務,即「香港童軍總會政策、組織及規條」。香港童軍總會的總領袖,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出任,現任總領袖為林鄭月娥。
目錄
介紹
經過1909年,最早出現的童軍活動後,聖若瑟書院在1914年從童軍總會登記成立香港首個童軍旅,香港童軍總會遂於1915年7月正式成立。從1977年起,香港分會正式從英國總會獨立,成為世界童軍運動組織的第111個成員。香港童軍總會從1978年起才正式接納女性成員。
截至2013年底,香港童軍總會有成員96,324人 分佈在1,339個旅團及其他單位之內[1],是全香港最大的制服青少年團體。其總部設於九龍尖沙咀香港童軍中心。會務由香港總監負責,轄下有5個地域及44個區。
總領袖及香港總監
香港總領袖一職在1997年香港回歸之前,一直由香港總督出任,香港回歸後則改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出任。現任總領袖林鄭月娥,會長為潘兆初法官,執行委員會主席為葉永成先生,香港總監為劉彥樑先生。 [2]
總會總部
香港童軍初成立時,沒有一個永久性的總部。多年來都是臨時借用舊政府大樓的房間作為辦公室及集會之用,而一些經常性活動也得借用位於告士打道的海員會所來舉行。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得到軍部的幫助,撥出花園道近山頂纜車站的一塊土地建造新總部之用,由當年總會會長摩士爵士主持落成儀式,一所命名為摩士小屋的新總部於1949年11月12日正式啟用[3]。1951年香港童軍實行分區制度。香港區、九龍區及新界區皆共用摩士小屋的總部。直至1954年,由於摩士小屋不足使用,總部搬至摩士大廈[4]。摩士小屋則用作港島地域總部直至1978年。
位於九龍油麻地覺士道9號的摩士大廈得到摩士爵士之捐助,與及當時的香港賽馬會的籌助,加上政府的資助,使總會的夢想得以實現,建成了一所屬於自己的永久會所。這大廈一直使用至1994年7月,香港童軍中心啟用而交還香港政府。
1994年7月,位於柯士甸道童軍徑的新總部——香港童軍中心開幕。香港童軍中心的8至11樓作為香港童軍總會總部的辦公室,包括童軍物品供應社、會議室、總監俱樂部、童軍歷史展覽等。這座大樓的主要構成部分為龍堡國際賓館,這一間商業酒店的利潤會用作總部資金及作童軍運動發展用途。
部門
香港童軍總會設立9個署及6個機構,分別行使不同工作。
類別 | 名稱 | 職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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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 | 行政署 | 負責統籌及執行香港童軍總會的行政工作。 |
訓練署 | 負責制訂及推行香港童軍總會領袖訓練政策、籌劃訓練班及訓練活動,並協調5個地域及總部的領袖訓練工作。 | |
公關署 | 負責制定香港童軍總會的公關策略,肩負對內加強香港童軍總會與各成員之間的聯繫,以及對外宣傳香港童軍運動的使命、目的、方法及服務。 | |
產業署 | 負責為香港童軍總會各物業,包括香港童軍中心及其他童軍物業如各營地及活動中心、童軍知友社青少年中心、區及地域總部之的發展、管理、維修及保養等給予意見。 | |
國際及內聯署 | 負責一切與海外童軍會及內地青少年組織聯絡的事宜,安排本港及外國/內地青少年互相探訪,舉辦大型交流活動,並統籌香港童軍成員參與全國性交流活動及國際性的露營、研討會、會議及其他海外和內地活動。 | |
發展及領袖資源署 | 於2008年正式成立;前身為策劃署(再之前為發展署),並於發展及領袖資源署成立同日解散。
策劃及推行各項計劃,以保留及拓展支部成員及領袖,研究、訂定及檢討各種有助發展領袖資源的政策,拓展網絡,鼓勵社會人士支持童軍運動的發展,支援及協助各種童軍成員及領袖招募活動的進行,策劃及推動童軍成員參與社會服務的發展計劃,統籌及開辦急救訓練課程,以發展和培訓青少年成員及童軍領袖,舉辦急救講座及提供急救服務。 | |
青少年活動署 | 負責統籌及制訂各童軍支部活動與訓練政策及施訓方式,定時檢討各童軍支部訓練綱要及手冊,策劃、發展及推廣歡愉而富有教育性及挑戰性的童軍活動從而達到香港童軍總會的目的,代表香港童軍總會與其他青少年及社會服務團體交流聯絡。 | |
人事署 | 負責為香港童軍總會提供有效率的人事管理服務,以及有效地執行既定的人事管理政策。 | |
財務署 | 負責為香港童軍總會提供有效率的財務管理及監察政策之執行。 | |
機構 | 童軍知友社 | 負責協助香港童軍總會向非童軍之青少年宣揚童軍精神,組織由香港政府資助之青少年服務,以促進青少年個人之成長,鼓勵童軍知友社會員在日常生活中,恪守童軍處世原則;主辦由香港童軍總會委派之各項活動或服務。 |
綜合教育中心 | 負責為社會不同人士提供教育機會,並積極拓展各類型學術及興趣課程。 | |
貝登堡聯誼會 | 負責聯絡曾在香港參加童軍運動人士,維繫感情,促進友誼,鼓勵貝登堡聯誼會會員在日常生活中,繼續恪守童軍誓詞和規律,發揚童軍精神,支持香港童軍運動,協助香港童軍總會推行其工作,與世界童軍組織及其會員國承認之貝登堡聯誼會,或其他退役童軍人士之組織聯絡,促進世界童軍運動,促進貝登堡聯誼會會員福利。 | |
童軍物品供應社 | 負責為童軍成員提供質優價廉的制服、徽章及戶外活動所需的一般物品。 | |
領袖訓練學院 | 已通過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的評核,可提供多項獲香港資歷架構認可的課程。學院為童軍成員及外界人士包括大學、政府部門及工商機構提供由專業人士悉心設計的領袖訓練課程及以個人基礎的實習訓練,使學員從中踏出瞭解自我、全面發展的第一步。位於西貢沙咀的王兆生領袖訓練學院為其歷奇及領導才訓練的主要基地。學院現正規劃航空訓練資歷課程,並已添置四台高階航空訓練儀(模擬器),四台均為美國民航局認可,可計算機師培訓時數之高階航空訓練儀。當中包括兩台雙座位雙控制全動式訓練儀。 | |
總監俱樂部 | 負責為香港童軍會員、香港童軍總會各級領袖及成年成員舉辦活動,提供設備和場地作為聯誼之用。 |
興趣小組
- 香港童軍總會射擊會
- 於1989年成立,負責推廣射擊運動。
- 香港童軍總會業餘無線電組
- 香港童軍總會野外定向會[5]
- 於1986年1月31日成立,負責在童軍圈內推動野外定向活動。
- 香港童軍總會氣象組
- 於2005年7月9日成立,負責培養成員有注重天氣的意識;將氣象知識推廣和普及;為會內各單位提供專門的意見及技術支援。
- 香港童軍總會合唱團
- 於2001年成立,並定期舉行集會及練習,以提高童軍成員的音樂知識,期望不久將來能成為一支代表香港童軍總會作公開演出的合唱團。
- 童軍救護組
於2001年正式成立,其成立目的:
- 為香港童軍總會、地域、區及與童軍有關之大型活動,提供急救服務。詳細請瀏覽童軍救護服務隊。
- 為總會培訓童軍領袖成為急救導師,使能為本會童軍成員施教認許之急救訓練。此外,每年均會為童軍支部成員舉辦「急救章」訓練班,並為深資童軍、樂行童軍及各級領袖舉辦成人急救訓練班。
- 為其他教育及非牟利之青少年團體或機構,提供急救講座或服務。
- 藉著推廣「救急扶危」之精神,達到履行童軍誓詞中「對國家,盡責任」及「對別人,要幫助」之承諾。
參考文獻
- ↑ 2013年香港童軍人數統計. 香港童軍總會. [2008-05-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05).
- ↑ 香港童軍總會2008-2009年報
- ↑ 香港童軍發展史. 香港童軍總會.
- ↑ 香港童軍發展史. 香港童軍總會. [2007-05-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0-21).
- ↑ 香港童軍總會野外定向會. [2007-06-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