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外外委
額外外委,綠營軍最低級的軍官,秩從九品。是在外委額數之外,由督、撫、提、鎮等再加拔委的領兵人員,故稱「額外外委」,職掌與外委相同,亦有巡守汛地之責,相當於現在的副連長。 光緒時全國綠營計有陸路額外外委三千三百六十一人,水師營額外外委二百三十人,北東河營額外外委五十五人,海防營額外外委四人,直隸捕盜營額外外委十六人,額外外委屬未入流,上級指揮為外委把總(從九品)。
綠(lù)營,清朝國家常備兵之一。順治初年,清朝在統一全國過程中將收編的明軍及其它漢兵,參照明軍舊制,以營為基本單位進行組建,以綠旗為標誌,稱為綠營,又稱綠旗兵。全國綠營兵額總數時有增減,在咸豐以前大約六十萬左右,較之八旗兵多三四倍。在清朝前期,尤其是在康熙初平定三藩之亂及在乾隆中葉以前的歷次戰爭中,綠營都曾起到重要作用。
士兵為世兵制,父死則子繼。將兵由兵部直接統轄,將領無法直接統兵,有效地防止軍人擁兵自重。隨着八旗軍的腐化,綠營的重要性就日益加強。
清朝中期以前,綠營尚稱精銳。但以後承平日久,營務廢弛,日趨腐敗。自嘉慶初年鎮壓川楚白蓮教起義時即已不能得力。於是自同治至光緒年間歷經裁汰,最後被改編為警察性質的巡防營,失去了常備軍的作用,綠營之制僅存空名而已。
清初由漢兵編成的分駐在地方的武裝力量,用綠旗做標誌。清中期開始,為了加強對戰鬥力強悍的綠營(相對於腐化墮落的八旗而言)的控制,清政府開始不斷地加派旗人擔任綠營中的中高級軍官。乾隆後期開始,綠營逐漸成為以漢兵為主旗人主導的軍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