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官
頒官[ bān guān ]賜授官位。[1]
官吏名稱 【爵】即爵位、爵號,是古代皇帝對貴戚功臣的封賜。
【丞相】是封建官僚機構中的最高官職,是秉承君主旨意綜理全國政務的人。有時稱相國,常於宰相通稱,簡稱「相」。 一般只設一個丞相,俗稱大丞相,,有時分為左右兩個丞相,右丞相專門管理國事,左丞相是皇帝的「私人顧問」。不需要管理國事。
【太師】指官職又名太宰
【太子太師】太子太師屬「東宮三師」為名義上的太子老師。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為「東宮三師」,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稱"三孤"後來也逐漸成為虛銜。
【尚書】最初是掌管文書奏章的官員。隋代始設六部,唐代確定六部為吏、戶、禮、兵、刑、工,各部以尚書、侍郎為正副長官。
【學士】魏晉時是掌管典禮、編撰諸事的官職。唐以後指翰林學士,成為皇帝的秘書、顧問,參與機要,因而有「內相」之稱。明清時奉旨、侍讀、侍講、編修、庶吉士等雖亦為翰林學士,但與唐宋時翰林學士的地位和職掌都不同。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貴者謂「上卿」。
【大將軍】先秦、西漢時是將軍的最高稱號。魏晉以後漸成虛銜而無實職。明清兩代於戰爭時才設大將軍官職,戰後即廢除。
【士大夫】舊時指官吏或較有聲望、地位的知識分子。
【太史】西周、春秋時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書、策命諸侯卿大夫、記載史事,兼管典籍、曆法、祭祀等事。秦漢以後設太史令,其職掌範圍漸小,其地位漸低。
【侍中】原為正規官職外的加官之一。因侍從皇帝左右,地位漸高,等級超過侍郎。魏晉以後,往往成為事實上的宰相。
【參軍】「參謀軍務」的簡稱,最初是丞相的軍事參謀,晉以後地位漸低,成為諸王、將軍的幕僚,隋唐以後逐漸成為地方官員。
【巡撫】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為省極地方長官,總攬一省的軍事、吏治、刑獄等事,地位略次於總督,別稱「撫院」、「撫台」、「撫軍」。
【都尉】職位次於將軍的武官。《陳涉世家》:「陳涉自立為將軍,吳廣為都尉。」《[[]]鴻門宴》:「沛公已出,項王使都尉陳平召沛公。」
【司馬】各個朝代所指官位不盡相同。戰國時為掌管軍政、軍賦的副官,如《鴻門宴》:「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言之。」隋唐時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屬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遷九江郡司馬。」白居易當時被貶至九江,位在州郡別駕、長史之下。
【節度使】唐代總攬數州軍政事務的總管,原只設在邊境諸州;後內地也遍設,造成割據局面,因此世稱「藩鎮」。《紅樓夢》第四回:「雨村便疾忙修書二封與賈政並京營節度使王子騰。」
【經略使】也簡稱「經略」。唐宋時期為邊防軍事長官,與都督並置。如范仲淹曾任陝西經略副使。明清兩代有重要軍事任務時特設經略,官位高於總督。如《梅花嶺記》「經略洪承疇與之有舊」,洪承疇降清後曾任七省經略,駐紮江寧。
【刺史】原為巡察官名,東漢以後成為州郡最高軍政長官,有時稱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蘇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軍機大臣】軍機處是清代雍正帝建造的輔佐皇帝的政務機構。任職者無定員,一般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或京堂兼任,稱為軍機大臣。軍機大臣少則三、四人,多則六、七人,被稱為「樞臣」。
【三省六部】三省為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隋唐時,三省同為最高政務機構,一般中書省管決策,門下省管審議,尚書省管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中書省長官稱中書令,下有中書侍郎、中書舍人等官職;門下省長官稱侍中,下有門下侍郎、給事中等官職;尚書省長官為尚書令,下有左右僕射等官職。尚書省下轄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與考核等,相當於組織部)、戶部(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禮部(管典禮、科舉、學校等)、兵部(管軍事,相當於國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獄,相當於司法部)、工部(管工程營造、屯田水利等)。各部長官稱尚書,副職稱侍郎,下有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官職。六部制從隋唐開始實行,一直延續到清末。
目錄
參考文獻
- ↑ 中國古今官職對照表,漲知識了網易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