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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就是上帝

顧客就是上帝
圖片來自搜狐網

顧客就是上帝,沒有好的服務就不會有客人,沒有客人商場和工廠就沒有辦法生存,特別是在美國這個競爭非常激烈的國家。所以,各個商家無不使出各種手段來拉攏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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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顧客就是上帝在美國有着很好地體現,這倒不是什麼人的本性,而是生存競爭使然。沒有好的服務就不會有客人,沒有客人商場和工廠就沒有辦法生存,特別是在美國這個競爭非常激烈的國家。所以,各個商家無不使出各種手段來拉攏客人。

  在美國的各個連鎖商店,只要你買了物品,不管是多少錢,在60天內都可以退換。所以,有些聰明的旅遊者來美國後,租一個房間,然後就到商場大肆採購。什麼電視,音響,家具,廚房用品,電冰箱,電腦等等。用過一個多月,假期也過完了,雇一輛貨車再將買的東西全部退回商店。這商店也二話沒有全部接收,全款退還給你,只當你白用了一個多月。有的商場也許會問你為什麼,你只要告訴他我不喜歡就可以。但大多數商店並不會問你任何原因。

  我銀團的Z先生買了一部日本相機,價值700多美元,不知道是他的技術不好還是機器的問題,反正拍了幾次照片都是模糊,過了十個月,又去旅遊,拍出的照片還是有些模糊,一氣之下找到商店,要求退貨。商店也是二話沒說,原款退還。我就曾在K─MART親眼看到一位美國老太太,拿着一把已經很破舊的剪刀找到商場,這是一把二十年前的剪刀,當時工廠的促銷宣傳是:二十年後憑發票和產品保證書可以退回購買的金額,並會獲得一把新的剪刀,這位美國老太太就是來商場要求換新剪刀,並要商場退還當時買剪刀的二美元。K─MART的服務員很年輕,看了產品說明和發票吃不准,找來了經理。經理一看,二話沒說,退錢,贈送新剪刀。

  話說我的哈佛同學Bob,這Bob先生是一個典型的英國貴族,無論做什麼事情都是一副慢條斯理的樣子,為人溫文爾雅,有條不紊,是個很有風度的男士。但他有一個致命的毛病,就是喜歡開快車。只要一上公路,汽車就象飛一般。為此他吃了不少罰單,還險些被吊銷了駕照。後來,Bob先生聽說有商店在賣雷達偵測器,可以提前偵測到警察使用的雷達測速器。於是Bob先生就立即到商店花1000多美元買了一套最高級的雷達偵測器,裝在他的汽車上。這套雷達偵測器有6個探頭,不僅可以偵測前後和兩側,而且可以偵測天上巡邏直升飛機的雷達測速器。一旦他的偵測器偵察到警察使用的雷達,測速器就會發出小心啊,有警察,小心啊,有警察的信號。自從Bob先生安裝了這台機器,還真是安靜了幾年,再沒有被警察抓到。

  一日,Bob先生帶全家人度假,一看公路上沒有多少車輛,就又開起了飛車。經過一個小城,公路的標示是限速60英里,可是Bob先生卻開到了120英里。不久就見一輛警車尾隨而來,而且燈閃笛鳴。Bob先生一見,忙將汽車停在路旁,接受警察檢查。警察上前:對不起先生,你超速了。

  Bob先生心中有數,自己有雷達偵測器,機器沒有反應,說明警察沒有打開雷達測速器,警察只是根據自己的判斷行事,沒有真正的證據。於是問:我的速度是多少,你可以告訴我嗎?

  警察說:122英里。

  Bob先生有些奇怪:你可以讓我看測速器的記錄嗎?

  警察說:當然。說着領Bob先生來到警車跟前,讓他看車中的雷達測速器記錄。只見熒光屏上赫然顯示着122英里。

  Bob先生有些奇怪了,明明偵測器沒有響,他怎麼被抓到了呢?但沒有辦法,還是老老實實地接受了罰單。一看罰單,要罰600多美元,合超速一英里10美元。Bob想不通測速器這次為何沒發揮作用,心中氣憤起來。

  第二天,他找到了商店,生氣地將罰單交給商店老闆看,說:你保證這台偵測器可以在全美國有效,為什麼我還會被抓到?

  老闆一聽,說道:不可能啊,我賣了好幾萬台,從沒有人發生這樣的事情,你一定是將機器搞壞了。

  Bob說:你保證五年不出問題,現在還沒到五年,你要檢修,並替我付罰款。

  老闆忙讓員工檢查機器,員工拿着儀器和工具檢查了半天,說:沒有問題,完好準確。

  這是怎麼回事?老闆一看機器沒有問題,態度就有了一些強硬。我想你一定是將汽車裡音響的聲音開得太大,警告聲你沒有聽見。我的偵測器掃描的頻道是全美國所有的警用頻道,不可能有問題,而且我剛檢查了,機器很好。

  這樣一來,二人就鬧得很不愉快。Bob先生一氣之下,將商店老闆告上了法庭。

  三個月後,Bob先生贏得了官司。理由很簡單,商店出售的商品沒有能達到標示的功能,是欺詐行為。為此,Bob先生不僅贏得了原機器退款和汽車罰款,而且還贏得了對商店懲罰性的賠款二萬美元。

  這個商店的老闆一看不對勁了,機器已經賣了數萬台,如果其他人都來索賠,豈不是要將老本都賠光。於是找人調查Bob的超速被罰事件。沒多久,偵探社就告訴了他調查結果。原來,那家小城使用的是新從日本買來的雷達測速器,他們使用的頻道不是政府規定的警用頻道。難怪Bob沒能偵測出來,老闆一想,這個氣啊,轉身找了個律師將警察局告上法庭。

  官司一打就是二年,從地方法院打到巡迴法院,結果是商店老闆勝訴。理由是,警察局使用違法的器具行使權力不合法。但這警察局的敗訴可了不得,不僅要將全部因為使用這種測速器而罰的超速罰款退回,而且還要補償利息和損失。平均每個人要退1000多美元,總計有兩萬多人,退款達到了二千多萬,加上法院對警察局的行政罰款200萬美元,總金額高達三千萬美元。這小城警察局每年的經費才數百萬美元,怎麼能承受這樣的罰款和賠償。

  過了不久,該警察局向法院申請了財政破產。據說,當地的城市稅也增加了不少。可憐的警察局長和市長都在不久後被市民罷免。

  哎,可憐的警察局只有借債度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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