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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難三》是戰國末期思想家韓非創作的一篇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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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魯穆公問於子思曰:「吾聞龐氏之子不孝,其行奚如?」子思對曰:「君子尊賢以崇德,舉善以觀民。若夫過行,是細人之所識也,臣不知也。」子思出。子服厲伯入見,問龐氏子,子服厲伯對曰:「其過三。」皆君之所未嘗聞。自是這後,君貴子思而賤子服厲伯也。

或曰:魯之公室,三世劫於季氏,不亦宜乎?明君求善而賞之,求奸而誅之,其得之一也。故以善聞之者,以說善同於上者也;以奸聞之者,以惡奸同於上者也:此宜賞譽之所及也。不以奸聞,是異於上而下比周於奸者也,此宜毀罰之所及也。今子思不以過聞而穆公貴之,厲伯以奸聞而穆公賤之。人情皆喜貴而惡賤,故季氏之亂成而不上聞,此魯君之所以劫也。且此亡王之俗,取、魯之民所以自美,而穆公獨貴之,不亦倒乎?

文公出亡,獻公使寺人披攻之蒲城,披斬其祛,文公奔翟。惠公即位,又使攻之惠竇,不得也。及文公反國,披求見。公曰:「蒲城之役,君令一宿,而汝即至;惠竇之難,君令三宿,而汝一宿,何其速也?」披對曰:「君令不二。除君之惡,恐不堪。蒲人、翟人,余何有焉?今公即位,其無蒲、翟乎?且桓公置射鈎而相管仲。」君乃見之。

或曰:齊、晉絕祀,不亦宜乎?桓公能用管仲之功而忘射鈎之怨,文公能聽寺人之言而棄斬祛之罪,桓公、文公能容二子者也。後世之君,明不及二公;後世之臣,賢不如二子。不忠之臣以事不明之君,君不知,則有燕操、子罕、田常之賊;知之,則以管仲、寺人自解。君必不誅而自以為有桓、文之德,是臣仇而明不能燭,多假之資,自以為賢而不戒,則雖無後嗣,不亦可乎?且寺人之言也,直飾君令而不貳者,則是貞於君也。死君後生,臣不愧,而復為貞。今惠公朝卒而暮事文公,寺人之不貳何如?

人有設桓公隱者曰:「一難,二難,三難,何也?」桓公不能對,以告管仲。管仲對曰:「一難也,近優而遠士。二難也,去其國而數之海。三難也,君老而晚置太子。」桓公曰:「善。」不擇日而廟禮太子。

或曰:管仲之射隱,不得也。士之用不在近遠,而優俳侏儒固人主之所與燕也,則近優而遠士而以為治,非其難者也。夫處世而不能用其有,而悖不去國,是以一人之力禁一國。以一人之力禁一國者,少能勝之。明能照遠奸而見隱微,必行之令,雖遠于海,內必無變。然則去國之海而不劫殺,非其難者也。楚成王置商臣以為太子,又欲置公子職,商臣作難,遂弒成王。公子宰,周太子也,公子根有寵,遂以東州反,分而為兩國。此皆非晚置太子之患也。夫分勢不二,庶孽卑,寵無藉,雖處大臣,晚置太子可也。然則晚置太子,庶孽不亂,又非其難也。物之所謂難者,必借人成勢而勿侵害己,可謂一難也,貴妾不使二後,二難也。愛孽不使危正適,專聽一臣而不敢隅君,此則可謂三難也。

葉公子高問政於仲尼,仲尼曰:「政在悅近而來遠。」哀公問政於仲尼,仲尼曰:「政在選賢。」齊景公問政於仲尼,仲尼曰:「政在節財。」三公出,子貢問曰:「三公問夫子政一也。夫子對之不同,何也?」仲尼曰:「葉都大而國小,民有背心,故曰『政在悅近而來遠'。魯哀公有大臣三人,外障距諸侯四鄰之士,內比周而以愚其君,使宗廟不掃除,社稷不血食者,必是三臣也,故曰『政在選賢'。齊景公築雍門,為路寢,一朝而以三百乘之家賜者三,故曰『政在節財'。」

或曰:仲尼之對,亡國之言也。恐民有倍心,而誠說之「悅近而來遠」,則是教民懷惠。惠之為政,無功者受賞,而有罪者免,此法之所以敗也。法敗而政亂,以亂政治敗民,未見其可也。且民有倍心者,君上之明有所不及也。不紹葉公之明,而使之悅近而來遠,是舍吾勢之所能禁而使與不行惠以爭民,非能持勢者也。夫堯之賢,六王之冠也。舜一從而咸包,而堯無天下矣。有人無術以禁下,恃為舜而不失其民,不亦無術乎?明君見小奸於微,故民無大謀;行小誅於細,故民無大亂。此謂「圖難於其所易也,為大者於其所細也。」今有功者必賞,賞者不得君,力之所致也;有罪者必誅,誅者不怨上,罪之所生也。民知誅罰之皆起於身也,故疾功利於業,而不受賜於君。「太上,下智有之。」此言太上之下民無說也,安取懷惠之民?上君之民無利害,說以「悅近來遠」,亦可舍已。

哀公有臣外障距內比周以愚其君,而說之以「選賢」,此非功伐之論也,選其心之所謂賢者也。使哀公知三子外障距內比周也,則三子不一日立矣。哀公不知選賢,選其心之所謂賢,故三子得任事。燕子噲賢子之而非孫卿,故身死為僇;夫差智太宰嚭而愚子胥,故滅于越。魯君不必知賢,而說以選賢,是使哀公有夫差、燕噲之患也。明君不自舉臣,臣相進也;不自賢,功自徇也。論之於任,試之於事,課之於功,故群臣公政而無私,不隱賢,不進不肖。然則人主奚勞於選賢?

景公以百乘之家賜,而說以「節財」,是使景公無術使智富之侈,而獨儉於上,未免於貧也。有君以千里養其口腹,則雖桀、紂不侈焉。齊國方三千里而桓公以其半自養,是侈於桀、紂也;然而能為五霸冠者,知侈儉之地也。為君不能禁下而自禁者謂之劫,不能飾下而自飾者謂之亂,不節下而自節者謂之貧。明君使人無私,以詐而食者禁;力盡於事、歸利於上者必聞,聞者必賞;污穢為私者必知,知者必誅。然,故忠臣盡忠於公,民士竭力於家,百官精克於上,侈倍景公,非國之患也。然則說之以節財,非其急者也。

夫對三公一言而三公可以無患,知下之謂也。知下明,則禁於微;禁於微,則奸無積;奸無積,則無比周;無比周,則公私分;分私分,則朋黨散;朋黨散,則無外障距內比周之患。知下明,則見精沐;見精沐,則誅賞明,誅賞明,則國不貧。故曰:一對而三公無患,知下之謂也。

鄭子產晨出,過東匠之閭,聞婦人之哭,撫其御之手而聽之。有間,遣吏執而問之,則手絞其夫者也。異日,其御問曰:「夫子何以知之?」子產曰:「其聲懼。凡人於其親愛也,始病而憂,臨死而懼,已死而哀。今哭已死,不哀而懼,是以知其有奸也。」

或曰:子產之治,不亦多事乎?奸必待耳目之所及而後知之,則鄭國之得奸者寡矣。不任典成之吏,不察參伍之政,不明度量,恃盡聰明勞智慮而以知奸,不亦無術乎?且夫物眾而智寡,寡不勝眾,智不足以遍知物,故則因物以治物。下眾而上寡,寡不勝眾者,言君不足以遍知臣也,故因人以知人。是以形體不勞而事治,智慮不用而奸得。故宋人語曰:「一雀過羿,必得之,則羿誣矣。以天下為之羅,則雀不失矣。」夫知奸亦有大羅,不失其一而已矣。不修其理,而以己之胸察為之弓矢,則子產誣矣。老子曰:「以智治國,國之賊也。」其子產之謂矣。

秦昭王問於左右曰:「今時韓、魏孰與始強?」右左對曰:「弱於始也。」。「今之如耳、魏齊孰與曩之孟常、芒卯?」對曰:「不及也。」王曰:「孟常、芒卯率強韓、魏,猶無奈寡人何也。」左右對曰:「甚然。」中期推琴而對曰:「王之料天下過矣。夫六晉之時,知氏最強,滅范、中行而從韓、魏之兵以伐趙,灌以晉水,城之未沈者三板。知伯出,魏宣子御,韓康子為驂乘。知伯曰:『始吾不知水可以滅人之國,吾乃今知之。汾水可以灌安邑,絳水可以灌平陽。'魏宣子肘韓康子,康子踐宣子之足,肘足乎車上,而知氏分於晉陽之下。今足下雖強,未若知氏;韓、魏雖弱,未至如其晉陽之下也。此天下方用肘足之時,願王勿易之也。」

或曰:昭王之問也有失,左右中期之對也有過。凡明主之治國也,任其勢。勢不可害,則雖強天下無奈何也,而況孟常、芒卯、韓、魏能奈我何?其勢可害也,則不肖如耳、魏齊及韓、魏猶能害之。然則害與不侵,在自恃而已矣,奚問乎?自恃其不可侵,強與弱奚其擇焉?失在不自恃,而問其奈何也,其不侵也幸矣。申子曰:「失之數而求之信,則疑矣。」其昭王之謂也。知伯無度,從韓康、魏宣而圖以水灌滅其國,此知伯之所以國亡而身死,頭為飲杯之故也。今昭王乃問孰與始強,其畏有水人之患乎?雖有左右,非韓、魏之二子也,安有肘足之事?而中期曰「勿易」,此虛言也。且中期之所官,琴瑟也。弦不調,弄不明,中期之任也,此中期所以事昭王者也。中期善承其任,未慊昭王也,而為所不知,豈不妄哉?左右對之曰:「弱於始」與「不及」則可矣,其曰「甚然」則諛也。申子曰:「治不逾官,雖知不言。」今中期不知而尚言之。故曰:昭王之問有失,左右中期之對皆有過也。

管子曰:「見其可,說之有證;見其不可,惡之有形。賞罰信於所見,雖所不見,其敢為之乎?見其可,說之無證;見其不可,惡之無形。賞罰不信於所見,而求所不見之外,不可得也。」

或曰:廣廷嚴居,眾人之所肅也;宴室獨處,曾、史之所僈也。觀人之所肅,非行情也。且君上者,臣下之所為飾也。好惡在所見,臣下之飾奸物以愚其君,必也。明不能燭遠奸,見隱微,而待之以觀飾行,定賞罰,不亦弊乎?

管子曰:「言於室,滿於室;言於堂,滿於堂:是謂天下王。」

或曰:管仲之所謂言室滿室、言堂滿堂者,非特謂遊戲飲食之言也,必謂大物也。人主之大物,非法則術也。法者,編著之圖籍,設之於官府,而布之於百姓者也。術者,藏之於胸中,以偶眾端而潛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顯,而術不欲見。是以明主言法,則境內卑賤莫不聞知也,不獨滿於堂;用術,則親愛近習莫之得聞也,不得滿室。而管子猶曰「言於室,滿室,言於堂滿堂」,非法術之言也。


譯文

魯穆公向子思詢問道:「我聽說龐{米間}氏的孩子不孝順,他的行為怎麼樣?」于思回答說:「君子尊重賢人來祟尚道德,提倡好事來給民眾作出表率。至於錯誤行為,那是小人才會記住的,我不知道。」子思出去了。子服厲伯進見,穆公問他龐{米間}氏孩子的劣行,子服厲伯回答說:「這孩子的過錯有三條。」都是穆公不曾聽說過的。從此以後,穆公看重子思而看輕子服厲伯。

有人說:魯國的君權,三代都被季孫氏控制着,不是應該的嗎?明君發現好事就給予賞賜,發覺壞事就給予懲罰,兩者目的是一致的。所以把好事報告給君主的人,也就是和君主同樣喜歡好事的;把壞事報告給君主的人,也就是和君主同樣厭惡壞事的:都是應該獎賞和讚譽的。不把壞事報告給君主,是和君主離心離德而和壞人緊密勾結的行為,這是應該貶斥相處罰的。現在于思不把龐子的過錯告知穆公,穆公卻尊重他;厲伯把龐子的過錯告知穆公,穆公卻鄙視他。人的心情都是喜歡受尊重而厭惡被鄙視的,所以季氏已釀成禍亂了,卻沒人向上報告,這就是魯君被挾持的原因。況且這種亡國的風氣,是陬、魯地方的人自我欣賞的東西,而穆公偏偏予以推崇,不是弄反了嗎?

晉文公為公子時,出逃到蒲城,晉獻公派宦官披前去進攻。披斬斷了文公的衣袖,文公出逃到狄。晉惠公即位,又派披到惠竇攻殺文公,沒有抓到。等到文公返回晉國,披求見文公。文公說:「蒲城的事,獻公限令你過一夜趕到,而你當天就趕到了;惠竇的事,惠公限令你過三夜趕到,而你過了一夜就趕到了,幹嗎那樣快啊!」披回答說:「君命說一不二。除掉君主仇敵,唯恐不能完成,我管你什麼蒲人、狄人呢?現在您即位了,難道就沒有追到蒲、狄那樣的仇人嗎?再說齊桓公能不記管仲射中帶鈎的事,而任他為相。」文公於是接見了披。 有人說:齊、晉滅亡,不是理所當然的嗎?齊桓公能任用管仲建立功業,卻忘掉他射中鈎帶的仇恨;晉文公能聽從宦官的說辭,卻饒恕他斬斷衣袖的罪責:桓公、文公是能容忍他們的人。後代的君主,明智比不上桓公、文公;後代的臣子,德行比不上管仲和披。不忠的臣子去侍奉昏庸的君主,君主不察覺,就會出現公孫操殺掉燕惠文王、子罕殺掉宋桓侯、田常殺掉齊簡公這樣的禍害;君主察覺了,奸臣就會用管仲、宦官披的事例來自我開脫。君主如果不處罰他們而自以為有齊桓公、晉文公的德行,就是用仇人為臣而不能洞察陰謀,反而給他們提供很多活動條件,自認為他們都是賢臣而不加戒備。那麼他們即使喪失了政權,不也是理所當然的嗎?再說照宦官披的話;只要是遵守君命而沒有二心的,就是忠於君主。君主死而復生,臣子無愧於心,這才叫做忠貞。現在惠公早上死去,披傍晚就侍奉文公,宦官披究竟是怎樣的忠貞不貳啊!

有人出了個隱語讓齊桓公猜,他說:「一難,二難,三難,是指什麼?」桓公不能回答,把它告訴管仲。管仲回答說:「一難,是指君主親近優人而疏遠文士;二難,是指君主離開了國都而屢次去海邊遊玩;三難,是指君主年邁而遲立太子。」桓公說:「好。」也不擇定吉日就在宗廟裡舉行設立太子的儀式。 有人說:管仲猜隱語,並沒有猜中。文士是否被任用不在於和君主離得遠近,而俳優侏儒本來就是和君主一起娛樂的人,那麼近優人遠文士而治理國家,並不構成困難。君主掌握權勢而不能運用它,反而糊塗到不敢離開國都,這是用一個人的力量來控制一國的人。用一個人的力量來控制一國的人,很少能夠制服他們的。君主的明智能洞察遠處的奸邪,發現隱蔽的禍患,他的命令必定得到執行,即使遠遊海邊,內部一定沒有變亂。那麼離開國都去海邊遊玩而不被劫殺,並不構成困難。楚成王立商臣為太子,後來又想改立公子職,商臣作亂,就殺了成王。公子宰是周王朝太子,其弟公子根受寵,於是憑藉東州爭奪君位,周分成東、西兩個小國。這些都不是遲立太子的禍患。權力分配不並重,把庶子的地位壓低,寵愛他們但不給他們資本,這樣庶子即使做了大臣,遲立太子也是可以的。既然如此,那麼遲立太子,庶子不作亂,也不構成困難。事情中稱得上困難的,一定要給予人家權力來形成威勢,卻又不想讓對方侵害自己,這可說是第一件困難的事。寵愛紀妄,卻又不使她與正妻地位相等,這是第二件困難事。喜愛庶子,卻不想讓他威脅太子,專聽一個大臣的話,卻又要他不敢與君主匹敵,這可以說就是第三件困難的事了。

楚國的葉公子高向孔子詢問政事,孔子說:「政事在於使近者高興,遠者歸順。」魯哀公向孔子詢問政事,孔子說:「政事在於選用賢才。」齊景公向孔子詢問政事,孔於說:「政事在於節約財力」。這三個人走了,子貢問道;「三個人間您同樣問的是政事,您回答他們的話卻不同,為什麼?」孔子說:「葉地附城大而都城小,民眾有背叛之意,所以我說政事在於使近者高興,遠者則幀。魯哀公有三個大臣,他們對外阻擋四鄰諸侯的士人到魯國來,對內結黨營私來愚弄君主。使宗廟得不到灑掃,社稷得不到血祭的,一定是這三個大臣。所以我說政事在於選用賢才。齊景公修築雍門,建造路寢高台,一個早上就賞賜了三個人,每個人都得到可以出三百套馬車的戶數,所以我說政事在於節約財力。」

有人說:孔子的回答,是亡國的論調。葉地民眾對國君有背叛之意,孔子卻勸說葉公「使近者高興,遠者歸順」,這便是要教人寄希望於恩賜。以恩賜作為治國手段,無功可以得賞,有罪可以免罰,這是法制敗壞的原因。法制敗壞,政治就會混亂,用亂政治理亂民,沒有見過曾行得通的。再說民眾有背叛之意,是由於君主的明察有所不周。不使葉公在明察上有所長進,卻讓他取悅近者而招襪遠者,這是捨棄自身權勢的制約作用,卻使他和臣下一樣用施惠手段去爭奪民眾,這不是能掌握權勢的辦法。堯的賢明,列於堯、舜、禹、湯、文、武六王之首,然而舜搬徒一次,所到之處就形成新的城邑,結果堯失去了天下。有人不能用術來控制臣下,指望仿效舜而不失民心,不也是沒有治國的辦法嗎?明君能從細微處發現小的壞事,所以民眾沒有大陰謀;從小事上實行輕罰,所以民眾沒有大亂。這就是《老子》說的「處理難事要從易處着手,處理大事要從小處開始」。現在有功的人一定得賞,受賞的人並不感激君主的恩德,因為這是出力得來的;犯罪的人一定受罰,受罰的人並不怨恨君主,因為這是罪行造成的。民眾知道受罰受賞的原因都在於自己,所以急於在事業上謀取功利,而不接受君主的恩賜。「最高明的君主,民眾僅知道有那麼一個人而已」。《老子》這話是說,最高明的君主統治下的民眾沒有什麼愛悅可言!哪裡還有什麼希望恩賜的民眾呢?最高明的君主統治下的民眾對君主不講利害,勸君主取悅近者、招徠遠者,也可以作罷了!

魯哀公有些臣子對外阻擋士人到魯國來,對內結黨營私來愚弄君主,而孔子勸說哀公選用賢人,這不是根據功勞來選用賢人的主張,而是要君主選擇心目中所謂的賢人。假使哀公知道孟孫、季孫、叔孫三人對外阻擋士人到魯國來,對內結黨營私,那麼這三個人一天也呆不下去了。哀公不知道選用賢人,選的只是他心目中的所謂的賢人,所以這三個人能夠執政。燕王噲認為子之賢能而否定荀況,結果自己被殺,遭人羞辱。吳王夫差認為太宰{喜否}聰明而伍子胥愚蠢,結果被越國所滅。魯君不一定知道賢人,卻用選擇賢人去勸說他,這是讓哀公有夫差、燕王噲一樣的禍患。明君不憑個人心愿提拔臣子,臣子自會爭相進用;不自以為誰是賢人,立功的人自會隨之而來。從辦事才能上鑑別他們,用實際工作去測試他們,從成績大小上考核他們,所以群臣公正而無私,不隱瞞賢人,不推薦不賢的人。既然這樣,君主何必勞於選賢呢?

齊景公用可出百套馬車的戶數進行賞賜,而孔子卻勸他節約財力,這是要使景公沒有辦法去了解富家的奢侈,而獨自在上面節儉,結果仍不免於貧窮。君主要是用千里土地的收入供養自己的口腹,那麼即使是桀、紂也沒他那樣奢侈。齊國方圓三千里,而桓公用一半收入來供養自己,這樣就比桀、紂還要奢侈了。然而桓公之所以能成為五霸之首,是因為他懂得什麼是奢侈,什麼是節儉。做君主的不能禁止臣下而只能約束自己的,叫做災難;不能整治臣下而只是檢點自己的,叫做混亂;不能節制臣下而只是節制自己的,叫做貧困。明君使民眾沒有私心,禁止以詐騙為生的人;盡力辦事,把利益歸於君主的人,君主一定了解,了解了一定給予賞賜;行為污穢而圖謀私利的人,君主一定知道,知道了就一定加以懲罰。這樣的話,忠臣必能為公家盡忠,民眾必能為家庭賣力,百官在朝廷上必能廉潔公正,即使比景公奢侈幾倍,也不會成為國家的禍患。那麼用節約財力勸說景公,並非當務之急。用一句話來回答三個人,就可以使他們沒有禍患,那就是要了解下情。下情了解得清楚,壞事處於萌芽狀態就能被禁止;壞事在萌芽狀態就被禁止,奸邪就無從積累;奸邪無從積累,結黨營私的事就不會發生;結黨營私的事不會發生,公私就會分明;公私分明,朋黨就會離散;朋黨離散,就沒有對外阻擋士人到魯國來,對內結黨營私的禍患,下情了解得清楚,就心明眼亮;心明眼亮,賞罰就公正;賞罰公正,國家就不貧困。所以說,用一句話回答就可以使三個人沒有禍患,也就是說要了解下情。

鄭相子產早晨出門,經過東匠閭時,聽見有婦女在哭泣。子產按住車夫的手,示意停車,仔細聽聽。過了一會兒,子產派官吏把那個婦女抓來審問,她就是親手絞死丈夫的人。另外一天,車夫問他說:「您憑什麼知道那婦女是兇手?」子產說:「她的哭聲顯得恐懼。一般說來,大家對於親愛的人,剛病時憂愁,臨死時恐懼,既死後悲哀。現在她哭已死的丈夫,不是悲哀而是恐懼,所以知道她有姦情。」

有人說:子產治國,不也是太多事了嗎?姦情一定要等親自聽到和看到,然後才了解,那麼鄭國查到的姦情就太少了。不任用主管獄訟的官吏,不採用多方面考察驗證的政治措施,不彰明法度,而依靠竭盡聰明勞心費神去獲知姦情,不也是缺少治國辦法嗎?況且事物眾多而個人智寡,寡不勝眾,個人智力難以普遍地了解事物,所以要利用事物來治理事物。臣下多而君主少。少不勝多是指君主難以普遍地了解臣下,所以要依靠人來了解人。因此不勞累身體就辦好事情,不使用腦力就得到姦情。所以宋人有句話說:「每一隻麻雀飛過羿的身邊,羿也定要把它射下來,那就是羿在胡干。把天下作為羅網,麻雀就都逃不脫了。」了解姦情也有大羅網,那就是萬無一失的法術罷了。不整頓法制,而用自己的主觀判斷作為察奸的手段,那是子產在胡干。老子說:「憑個人智慧治理國家,是國家的禍患。」大概就是說子產這種做法了。

秦昭王向左右近侍詢問道:「現在的韓、魏和建國初期比較,哪個時候強大?」近侍回答說:「比初期衰弱。」「現在的如耳、魏齊和過去的孟嘗君、芒卯相比,哪個更能幹?」近侍回答說:「不如過去。」昭王說:「孟嘗君和芒卯統率強大的韓、魏聯軍,還不能把我怎麼樣哩。」近侍回答說:「確實是這樣。」樂師中期推開琴而回答說:「大王把天下形勢估計錯了。晉國六卿執政時期,智伯最強大,智伯滅掉范氏、中行氏,率領韓、魏兩家軍隊去攻打趙襄子,用晉水灌城,城牆只剩下三板的高度沒有淹着。智伯出門,魏宣子駕車,韓康子作摻乘。智伯說:『開始我不知道水可以用來消滅別人的國家,我現在才知道了。汾水可以用來灌魏城安邑,絳水可以用來灌韓邑平陽。』魏宣子用肘碰一下韓康子,韓康子踩一下魏宣子的腳,肘和腳在車上這麼一碰,終於聯合反叛,智伯的土地就在晉陽城下被瓜分了。現在您雖然強大,卻不如智伯;韓、魏雖然弱小,還不至於像它們在晉陽城下那般光景。現在正是諸侯各國碰肘踩腳合縱抗秦的時候,希望大王不要輕視了。」

有人說:昭王的提問有失,近侍和中期的回答都有錯。大凡明君治理國家,依靠他的權勢。權勢不可侵害,那麼即使天下最強大的國家對我也無可奈何,何況是孟嘗君、芒卯以及韓、魏,能把我怎麼樣呢?君主的權勢可以便害的話,那麼像如耳、魏齊這樣的無能之輩以及弱國韓、魏也能加以侵害。既然這樣,那麼受侵害和不受侵害。在於依靠自己罷了,何用問別人呢?依靠自己的不可侵害,那麼又何必去管別人的強和弱呢?錯在不依靠自己,卻問敵人能把我怎樣,那不受侵害也只是僥倖了。申不害說:「丟掉術而要別人忠實,就糊塗了。」恐怕就是說昭王這種情況了。智伯沒有節度,率領韓康子、魏宣子而企圖用水灌城滅掉他們的國家,這就是智伯國亡身死、頭蓋骨被做成飲杯的緣故。現在昭王卻問起目前的韓、魏與當初的韓、魏哪個強大,難道是害怕有引水灌城而自取滅亡的禍患嗎?雖有左右近侍在旁,可他們並不是韓康子、魏宣子,哪有碰肘踩腳的勾當呢?而中期卻說不要輕視,這是空話一句。況且中期掌管的是琴瑟。弦不調和,曲不清楚,屬於中期的責任,這才是中期用來侍奉昭王的。中期很好地承擔他的任務,還不能使昭王滿足,反而去做他不懂的事,豈不是荒謬嗎?左右近侍回答說:「比初期衰弱」和「不如過去」還可以,說「確實如此」就是奉承了。申不害說:「辦事不要越權,分外的事即便知道也不要講。」如今中期不知道卻還要議論。所以說,昭王的提問有失,近侍和中期的回答都有錯。

管仲說:「君主看到合法的事,喜歡它要有所證明,給予獎賞;看到非法的事,厭惡它要有所顯露,給予懲罰。對於親眼目睹的事情,賞罰能夠兌現,那麼,即使有察見不到的,誰還敢胡作非為呢?看到合法的事,雖然喜歡卻沒有獎賞作為證明;看到非法的事,雖然厭惡卻沒有懲罰作出表示。對於親眼目睹的事,賞罰都不守信用,卻要求查出看不到的違法行為,那是不可能的。」 有人說:大庭廣眾和嚴肅場合,大家都會表現得很肅敬;私室獨居,即便曾參、史麃也會輕慢隨便。僅注意人們肅敬的場合,就得不到行為的全部真情。再說作為君主,臣下在他面前總要掩飾自己的。只憑自己所見斷定好惡,臣下掩飾自己的奸邪行為來愚弄君主,就是必然的了。君主的明察不能洞悉遠處的壞人和隱蔽的壞事,卻要根據看到的偽裝行為去對待臣下,決定賞罰,不也是弊病嗎?

管仲說:「屋裡講話,聲音滿屋;堂上講話,聲音滿堂。此人即可稱為天下之主。」 有人說:管仲所說的「屋裡說話聲滿屋,堂上講話聲滿堂」,並不只說的飲食遊戲方面的話,必定說的是大事。君主的大事,不是法,就是術。法是編寫成文,設置在官府里,進而公布到民眾中去的。術是藏在君主胸中,用來對付各種各樣事情而暗中駕馭群臣的。所以法越公開越好,術卻不該表露出來。因此,明君談法時,就是國內卑賤的人也沒有不知道的,不僅僅滿堂的人知道;用術時,就連君主寵幸的親信也沒有誰能聽到,更不該讓滿屋子的人都知道。而管仲卻還說「在屋裡講話聲滿屋,在堂上講話聲滿堂」,這就不是合乎法術的話了。[1]

作品簡介

《韓非子》一書重點宣揚了韓非法、術、勢相結合的法治理論。這部書現存五十五篇,約十餘萬言,絕大部分為韓非自己的作品。當時,在中國思想界以儒家、墨家為代表,崇尚「法先王」和「復古」,韓非子的法家學說堅決反對復古,主張因時制宜。韓非子攻擊主張「仁愛」的儒家學說,中國歷代封建專制主義極權統治的建立,韓非子的學說是頗有影響的。[2]

作者簡介

韓非子是中國戰國時期(前475年—前221年)著名的哲學家、法家學說集大成者、散文家。他創立的法家學說,為中國第一個統一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國家的誕生提供了理論依據[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