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一貫管理
集中一貫管理是一個名詞術語。
歷史名詞是歷史上曾出現的事件及事物的名稱[1],例如「禪讓」,傳說古代實行舉薦賢能之人為首領繼承人的一種制度,據文獻記獻:有堯舉舜、舜舉禹[2]、禹先舉皋陶、皋陶死禹又舉益等歷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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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所謂「集中」,就是生產管理功能的高度集中,把企業的主要管理權力和管理業務集中在公司;所謂「一貫」,就是指前後工序的有機銜接,企業從接到合同開始到完成合同為止的管理業務,從原料進廠到成品出廠為止的所有工序,統一由生產管理部門實行一以貫之的管理。
綜合起來,集中一貫管理就是對同一類業務,由一個管理部門從業務的發生到業務的結束的全流程管理。「集中」絕不只是職能集中、權力集中,而責任卻留在下面的簡單集中,集中是權責對等的集中,是同一類業務職能和責任的同步集中。集中一貫管理模式的實行,使企業大大精簡了機構,減少了層次,減少了人員,減少了扯皮,減輕了基層的負擔,使主生產線保持了高效運行,極大地提高了公司的總體效率。
集中一貫管理是寶鋼從日本引進的管理模式,亞洲幾個著名的鋼鐵企業如韓國浦項公司、台灣中鋼公司基本都是按此模式管理的,是一種比較成功的高效管理模式。
集中一貫管理運用的條件
實施集中一貫管理思想企業的主要特徵如下:
1.下屬各單位轉化為一個個成本中心,為可控成本負責,而集團公司作為一個統一的利潤中心,為整個公司的利潤負責,如採購的集中,各下屬單位物流系統實行計劃價等。
2.以生產工序和生產區域為基礎設立作業區,推行作業長制。作業區主管的工作重心要轉移到對原始崗位記錄的數據分析及對工序產品實現過程的控制。
集中一貫管理的優勢
實行集中一貫管理具有以下優點:
1.專業化分工,效率高;
2.責任清晰,漏洞少;
3.合理高效配置人力資源;
4.成本控制目標容易實現。
集中一貫管理的特點
這是集權型中程度較高的一種形式。它除了具有集權型的共同特點外,特殊之處在於:
1、公司總部高度集權。不僅戰略決策是集權的,而且管理決策和作業決策也是集權的。這樣高度的集權,是建立在簡化基層管理工作和加強對對基層的服務這一基礎上的。基層作為單純的生產單位,其投入(包括計劃而後各種標準以及人財物的供應的功能)和產出(包括市場營銷、產品發運等)都集中到公司總部統一管理,基層只負責生產作業管理,公司總部各職能部門要按照生產廠的需要,從各方面為他們提供良好的服務;
2、基層享有單純的,然而又是充分落實的作業決策權。由於基層進行生產所必須的各種條件,公司均已提供,所以,基層可以一心一意的抓好生產。對於企業生產作業的組織與控制,完全由基層自己負責,公司總部不加干預。
所以集中一貫制適用於產品單一、生產過程自動化和連續化程度高、能夠運用現代化信息技術進行集中控制的企業。
參考文獻
- ↑ 文字記載前的1500年的歷史都發生了什麼,搜狐,2020-10-14
- ↑ 堯舜禹時期之中國和大禹之都及夏代都城之變遷,搜狐,2018-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