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阿荣
苗栗事件
明治45年至大正2年(1912~1913)间,日本殖民政府在台湾各地侦破数起抗日阴谋(企图抗日而未遂),由于这些事件在性质与时间上接近,且破获后一并于苗栗审理,因此合称为“苗栗事件”。
苗栗事件以在台组织革命党的罗福星为主,同时尚有陈阿荣的南投事件、张火炉的大湖事件、李阿齐的关帝庙事件、赖来的东势角事件,总计1211人被捕,其中221人死刑、285人有期徒刑,4人受行政处份。[1]
南投事件
陈阿荣曾当隘勇,以受日人欺压台湾素抱不满,常愤懑于胸。
大正元年(1912),曾待过苗栗牛稠庄的罗福星(1886~1914)在中国武昌起义成功后,再度来台组织革命党。革命党总部位于苗栗,并在台北、彰化、桃园、基隆与宜兰等地设有据点,密谋抗日。他受罗之感招,与徐友香等共同募集党员,奔走于东势角、南投庄、埔里社等地,游说民众,得志士八十五人参加抗日组织。拟待时机成熟而一举向南投进攻,不幸也在举事前被检举。
1914年,遭到日军逮捕,并与罗福星(苗栗事件)、赖来(东势角事件)、张火炉(大湖事件)等抗日份子一同被日军处决[2],日人称此事为“南投事件”。
参考文献
- ↑ 吴密察监修,《台湾史小事典》(台北:远流,2000),页119-120。
- ↑ 陈阿荣起义事件(南投事件) 台湾人的台湾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