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阿榮
苗栗事件
明治45年至大正2年(1912~1913)間,日本殖民政府在台灣各地偵破數起抗日陰謀(企圖抗日而未遂),由於這些事件在性質與時間上接近,且破獲後一併於苗栗審理,因此合稱為「苗栗事件」。
苗栗事件以在台組織革命黨的羅福星為主,同時尚有陳阿榮的南投事件、張火爐的大湖事件、李阿齊的關帝廟事件、賴來的東勢角事件,總計1211人被捕,其中221人死刑、285人有期徒刑,4人受行政處份。[1]
南投事件
陳阿榮曾當隘勇,以受日人欺壓台灣素抱不滿,常憤懣於胸。
大正元年(1912),曾待過苗栗牛稠莊的羅福星(1886~1914)在中國武昌起義成功後,再度來台組織革命黨。革命黨總部位於苗栗,並在台北、彰化、桃園、基隆與宜蘭等地設有據點,密謀抗日。他受羅之感招,與徐友香等共同募集黨員,奔走於東勢角、南投莊、埔裏社等地,遊說民眾,得志士八十五人參加抗日組織。擬待時機成熟而一舉向南投進攻,不幸也在舉事前被檢舉。
1914年,遭到日軍逮捕,並與羅福星(苗栗事件)、賴來(東勢角事件)、張火爐(大湖事件)等抗日份子一同被日軍處決[2],日人稱此事為「南投事件」。
參考文獻
- ↑ 吳密察監修,《台灣史小事典》(台北:遠流,2000),頁119-120。
- ↑ 陳阿榮起義事件(南投事件) 台灣人的台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