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朝龙
陈朝龙(1953年10月1日-),台湾新北市瑞芳区人,曾代表民主进步党任职立法委员。 基隆中学、台北工专(今台北科技大学)电机科毕业,台北科技大学电机研究所硕士。陈朝龙原先担任第三届国大代表,2000年5月19日任期届满后即转任民进党瑞芳镇党部主委,经多次选举经转战立法委员的选举,并顺利当选第5、6届中华民国立法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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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选嫌疑
2016年1月14日,陈朝龙在民国96年竞选连任时涉嫌行贿里长,法院更三审判处陈男3年2月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选前疑似以端午节礼盒期约贿选的民进党立委陈朝龙和他的助理,今天侦办的基隆地检署检方结案,对陈朝龙起诉求刑4年8个月,他的助理余武瑞则起诉求刑3年6个月。[1]
基隆地检署将台北县立委陈朝龙拘提到案,并约谈150多个乡镇民代表和里干事,因为调查发现他端午节送出上百个礼盒,检方怀疑他有期约贿选的嫌疑,不过在陈朝龙在复讯后,以30万交保候传。 瑞芳分局挤进150多个民众,他们都是台北县金山乡等5个乡镇的乡镇民代表和里干事,因为疑似在端午节收受立委陈朝龙赠送的礼盒,而全部被基隆地检署约谈。
据了解,每个礼盒都有上千元,礼盒上就附有立委陈朝龙的名片,民进党党内初选的竞争,因为沈发惠的退选,陈朝龙已经是台北县第12选区唯一代表民进党出马角逐的参选人,因此检方认定这些端午节礼盒,有期约贿选的嫌疑。基隆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蔡显鑫:“候选人利用节庆期间,涉嫌以茶叶礼盒,致赠台北县平溪双溪等地的地方意见领袖礼盒,来达到贿选的目的。”
检方显然违宪
检方基隆地检署表示,立委陈朝龙今天是被拘提到案说明,不过立法院方面表示,目前立院还在会期当中,根据宪法不得拘提立委,检方的动作显然违宪。
2018年12月12日,监察院司法及狱政委员会第五届第53次会议认定,台湾高等法院更三审对陈朝龙有利证据未予调查,有判决理由不备之违法。
2018年12月19日,台湾高等法院表示,诉讼当事人不服判决时应循司法审级谋求救济,监察院对之行使调查权亦应受限制,“此观司法院释字第325号解释意旨即明”;监察院调查报告,就事关审判核心事项之法官认定事实之职权行使多所指摘,已逾越法定调查职权之行使。[2]
2018年12月19日,中华民国法官协会抨击,监察院调查报告逾越职权,是监察委员“事后依据书面资料,以个人意见取代审判机关直接审理后所为判断”,干预司法审判